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43:12 359 人看过

一、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二、不动产权证作用

1、可以解决分散登记的诸多弊端。在分散登记模式下,既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会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不利于公众查询和信息共享,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实行统一登记来解决。

2、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

1、初始登记,准备流程

按照规定,开发商需要在与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后,将有关材料提交给房管部门,然后购房者才能办理登记,因此,在交房后三个月左右,可以询问开发商相关情况,同时准备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料。

2、交维修基金、纳税

在准备材料的时候,还需要将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缴清,因为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支付凭证,所以必须要保管好,以免影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

3、提交资料

申请不动产权证需要很多文件,没有经验的业主可以咨询售楼人员,或者到房管部门进行了解,注意最好将材料一次准备齐全,免得一直来回跑,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

4、领取不动产权证

房管部门的行政人员在确认资料没有问题后,会给予申请人一张回执单,申请人需要根据单上的内容支付相关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文章
  • 权利质押的设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权利质押的设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权利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动产质押合同基本相同。权利质押合同因标的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相同。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债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③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权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述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
    2023-04-14
    130人看过
  • 土地确权期限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土地确权年限到了哪一年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土地确权期限到哪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3-07-07
    452人看过
  • 破产程序自什么时候开始
    一、破产程序自什么时候开始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的申请,债务人在发现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二、破产程序的终结事由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3、债务人有不予宣告破产的法定事由;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5、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6、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破产程序终结的种类。以上六种事由中,前三种发生于破产宣告前,第四种可以发生在破产程序期间的任何时候,最后两种发生于破产宣告后。其中,依前三种事由终结破产程序的,除和解协议规定企业自愿解散的外,债务人的法律人格不消灭,因而无须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依后三种事由终结破产程序的,债务人的法律人格消灭,因而必须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所以,破产程序终结可以分为两类:维持债务人法律人格的程序终结和消灭债务人法律人格的程序终结。三、破产程序的特点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
    2023-06-06
    478人看过
  • 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查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期限原则上不可超出三年。若申请执行人提出延期请求,需在原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期满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相关手续,且该续行期也应遵循上述不得超过三年之规定。如此说来,无论是续封、续扣还是续冻,其期限都可维持原有状态,而无需受制于“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约束。关于不动产的定义及其特性,国家对全国各大城市的住房持有情况有着全面深入的了解,这将在以下三个层面发挥重要作用:首先,为短期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供了基础性的数据支持与理论依据;其次,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最后,有利于完善我国整体的住房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
    2024-05-10
    109人看过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自什么时候开始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你室《关于征求<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批复(稿)>意见的函》(法研〔2000〕41号)收悉,现复函如下: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特此复函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陕高法[2000]50号《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作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
    2023-05-01
    28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与其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也只好在获得专利权之后才能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一、专利侵权行为怎么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
    2023-04-03
    85人看过
  • 抵押权什么时候开始设立
    一、抵押权什么时候开始设立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主要依据于抵押财产的类型以及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1.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等财产,其抵押权的设立是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完成的。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2.这些财产的抵押权并非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而是需要在完成抵押登记后才能正式确立。3.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权变更登记情况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中得到了详细的列举。1.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
    2024-07-25
    297人看过
  • 16%的税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6%的增值税税率是从2018年5月1日开始的。一、劳务分包税率我国法律规定,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是具体地方由于经济水平不同,要交纳的税率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财税〔2016〕36号》规定,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具体为:(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二、税率怎么调整最新国家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体制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的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于20
    2023-06-24
    445人看过
  • 准生证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准生证在生孩子之前办理即可。但现在生孩子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了,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准生证很早就已经全国取消了。一、三胎快生了没准生证报销吗目前第三胎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国家只开放了二胎的政策规定,只有个别的情况可以生第三胎,如果满足这个特别条件那么是可以办理的,否则是超生并且一般不能办准生证,并且不符合政策生育三孩,依旧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二、生第三胎是不是要办准生证现在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根据2016年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三、二胎了准生证还要办吗二胎可以自行生育,不要办准生证了,因为现在我
    2023-06-22
    276人看过
  • 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可以放弃
    一、继承权何时开始1.继承权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二、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个时候可以放弃。大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1
    2023-04-23
    343人看过
  • 北京共有产权房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一、北京共有产权房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北京共有产权房政策自其概念提出后,便开始逐步实施。1.开发建设单位会进行网上公告,开通网上申购的通道,这是政策启动的标志。在这一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2.经过北京住建委会同公安、民政等多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审核通过的家庭将获得申请编码,这标志着他们正式进入了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二、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开发建设单位开通网上申购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2.北京住建委会同多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庭获得申请编码。3.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家庭按照顺序先后选房,有放弃的,后续家庭依次替补。4.选好房的家庭可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完成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和管理依据的是《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
    2024-07-23
    210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开始于什么时候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到你缴纳年费的专利年度的最后一天,或者是你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合格之日。即使是你一直没有放弃,一直都在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也只能保护到自申请日起的20年截止(发明)或10年截止。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一、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023-06-22
    57人看过
  • 房屋产权时间什么时候开始,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房屋产权时间什么时候开始房屋产权时间一般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两三年的使用年限。二、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屋产权到期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3.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
    2023-06-26
    441人看过
  •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继承遗产
    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
    2023-03-15
    6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更多>

    #不动产权证
    相关咨询
    • 整治房地产乱象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开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整治房地产乱象的内容如下: 6月28日,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发文,将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40多天来, 30城中已有佛山、广州、兰州、昆明、合肥、无锡、深圳、宁波、武汉、成都、杭州等11城响应;仅8月8日就有成都、杭州两个省会城市表态,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
    • 什么是个人房产税,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
      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
    • 后房产证更名,产权证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从过户完毕,新发不动产登记证开始计算。
    • 2019产假什么时候开始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5
      2020年产假规定是什么(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6)晚产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待遇(1)保护胎假,工资按病假发放。保胎假由医生证明,按病假待遇支付工资。(2)产前休假,工资按八成支付。
    • 从什么时候开始投标自动投标的开始时间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1、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2、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是标书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