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01:32 118 人看过

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如下阐释:“实际施工人这个概念,想表达的内容是无效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里实际干活的人,为了区别有效合同施工人这个概念,所以管它叫实际施工人。

主要是指三种人,即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借名协议里面实际干活的人。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4、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还同时对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即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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