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权如何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11:22 395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企业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企业拆迁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一)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

1。实践中,土地补偿费存在一些问题。企业经营场所一般通过租赁取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开放空间和净用地的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没有规定。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按照有关房地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地产证、土地证的,按实际计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由评估公司按照有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按重置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及地方货运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械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移动设备;另一类是不可移动设备。移动设备拆除造成的损失成本可分为物理损失成本和功能损失成本。物理损失的成本包括拆卸成本、运输成本、安装成本、调试成本等;功能损失的成本包括机器精度的降低和搬迁造成的不合格品的增加。对于不可移动的设备,拆除会导致设备报废,因此设备的重置价格应结合重置价格和重置价格计算,以补偿业主。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对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各地应当有一定的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标准;对于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设备重置价格进行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计经营损失。

这一部分是法律实践中有争议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成本不仅应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商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包括根据往年同期实际销售或利润确定的补偿金额。这部分成本往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薪酬总额。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3)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期间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等。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移动设备,应按照连续利用的原则,异地搬迁安装,然后投入使用。设备拆除和安装的费用是拆迁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损失,拆迁人应当得到补偿。

2。辞退职工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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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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