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8:02:28 225 人看过

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是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知道能否生效,只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才能够判断。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区别状态不同、利害关系人不同、权利期限不同、要件的性质不同。一、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是指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者不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3.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4.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二、合同的效力待定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合同的效力待定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
    2023-06-04
    240人看过
  • 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需要解除吗
    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从未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是通过行使撤销权达成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在某些方面存在效力。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因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一、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二、无效合同需要解除吗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其无效,是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当然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
    2023-06-04
    310人看过
  • 待定和可撤销的合同效力有何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缺乏一定的有效要求而成立的合同,其生效是否尚未确定,必须纠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纠正的,视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有效意思表示无效的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合同的效力不同,待定合同的效力在被有关权利人批准之前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是未撤销的有效合同;2、合同缺陷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缺陷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并非不可挽回;可撤销合同的缺陷在于当事人意图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违背真实意图签订的合同。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2.胁迫。胁迫
    2023-07-04
    19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缔结的合同,主体合格效力待定的合同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可以撤销。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5.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
    2023-06-04
    13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
    一、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1.效力形态不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2)无效合同的效力形态是终局的,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条件而自始、绝对、永久不发生效力。2.无效的原因不同(1)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的权利人未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则效力待定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2)无效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二、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一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5.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2023-04-14
    260人看过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合同的种类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
    2023-04-01
    434人看过
  • 是一份效力待定的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否为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不是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I)合同的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是有效合同,在撤销前对双方均具有合同效力。效力未定的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只有在权利人确认或者有特定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合同的效力不同的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在履行期结束时,仍有履行义务,不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不履约方要求解除合同,且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则合同从一开始即视为无效,此时无法确定违约责任效力未定的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为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效力。经权利人确认为有效合同并具有履行效力(三)不同原因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原因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欺诈等,胁迫和利用他人危险形成效力未定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双方没有相应的权利签订合同
    2023-05-03
    299人看过
  • 撤销前的可撤销合同效力分析
    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效力的种类(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1、违法性;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
    2023-07-03
    376人看过
  • 贷款合同的撤销权和效力区别
    1、基于被撤销的行为而进行了权利登记,撤销权人能否要求撤销登记行为。2、对于第三人将因转让行为取得的财产再转让给善意购买人的,债权人是否有权一并撤销再次转让的行为。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的是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
    2023-04-02
    65人看过
  • 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有什么不同
    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4、受时间限制
    2023-04-18
    94人看过
  • 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撤销性解析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1、不同原因导致可撤销合同主要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认定程序不同的,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主动确认无效合同;3、法律效力不同的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仍有效;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撤销权的主观意愿决定的;5、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的,撤销权人丧失撤销
    2023-07-04
    257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罢诉权,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一、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则赔偿协议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都是有效的。二、常见的除斥期间是什么?6个月:《民法典》第564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1年:《民法典》第674条;《民法典
    2023-03-14
    235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规则有何异同
    一、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规则有何异同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具体多长时间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催告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023-07-28
    460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待定吗,怎么规定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待定吗,怎么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并不是待定的。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在被撤销后是无效的,且是自始无效。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1-25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两个明显的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因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但仍有一些欠缺,所以既不属于无效合同,也不属于撤销合同,其效力处于有效与无效之间。 (2)效力待定合同,其命运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补正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基本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接近
    • 关于合同中未取得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如何区分待定合同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和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有权追认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关于无权处分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学术界存在有效性和有效性等不同观点,可以在民法典编写后统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如何识别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1
      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者善意合同相对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
    • 合同中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之间有区别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不是待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 合同撤销与效力待定合同的界限辨析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9
      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违反了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