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工作之余做兼职是合法,但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可以兼职。工工作之余是自己的业余时间,自己做什么并不会涉及到职业。当然,这个兼职最好不要涉及到和工作相关的东西。兼职是一个人增加收入的一个合法渠道。只要兼职不要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就好了。
工作之余兼职违反劳动法吗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反法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员工不能在业余时间兼职,只是对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进行了限制:(1)员工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除非前一用人单位禁止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否则第一个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另外的劳动关系。只是要保证兼职行为不能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或者侵害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否则员工与兼职单位对于原单位的损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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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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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真的不会发工资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所以,聘用兼职人员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试用期,约定无效。另外,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按照正式的兼职工资发放。所以,兼职约定试用期并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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