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在中国,科级职务以下的公务员占92%,只有8%的公务员是副处级职务以上。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政府机关领导职务供给的有限性,极大地阻碍了公务员个人的发展空间。如何解决公务员的个人发展问题?在本周出版的《瞭望》中,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博士撰文介绍了目前存在的有关中国公务员改革中涉及公务员晋升的两种思路。
思路一:以人为中心取消非领导职务
该种观点认为,首先,取消现行非领导职务设置,建立单一的职务序列。具体说来,要取消原有的非领导职务序列,领导职务从副股长到总理分12层次,非领导职务则只有干事一个层次,合并组成单一的职务序列。实际上整个公务员分为两类:领导类与级别类。
其次,建立以资历和实绩为主要依据的级别系列。初步考虑,设置27个级别,并将其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段。初次确定为级别时,以公务员的学历、资历为主要依据。级别的晋升,以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为依据。
再次,级别和职务相分离。改变现行的以公务员所任职务确定其级别范围的做法,不以职务确定级别范围,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的晋升独立进行。
思路二:以职位分类为导向改造非领导职务
首先,职务设置要到位。
1、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领导职务承担领导职责,而非领导职务不负有领导职责,承担岗位职责。其中,部分较高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工作,或者经授权负责或协调某一方面的工作。
2、专业技术职务只在专业技术类职位(如公安部门中的法医、外交部门中翻译)中设置。这类公务员将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初步设想,该职务分为8个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巡视员以下、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层次。
3、行政执法职务只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初步设想,行政执法职务分为7个职务层次,最高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调研员,最低相当于办事员。
其次,职级设置要合理。
新的设计将赋予级别三种人事管理功能:对不同类别职务进行平衡比较;
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职级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职级是与职务一样是重要的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样,不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随着职级的晋升而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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