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一)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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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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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是否可以享受经济补偿的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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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员工因生育影响职业晋升和薪资待遇的赔偿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在您孕期期间,公司不会因您孕育和养育孩子而降低您的薪资或解雇您。如果您有不当行为,请随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诉。同时,我们鼓励您寻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您仍然有疑虑,欢迎向合法法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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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能降低其工资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08根据对修改后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分析,可以得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法定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这些称为“一般工资”。因此,只要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得随意单方面降低女职工的法定最低工资和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 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和哺乳子女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女职工个人的私事,而且也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