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20:15 378 人看过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律师补充: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有哪些?
    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当然不享有代位权。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因此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此种权利。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只有债务人本人才能享有的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如人格权、抚养请求权等
    2023-07-24
    102人看过
  •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一、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二、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一)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二)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三)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三、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具体条文如下: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
    2022-01-06
    339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表见代理由于是无权代理
    2023-08-18
    81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2)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4-30
    390人看过
  •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一些
    一、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一些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如下: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5.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6.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二、代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哪些代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
    2023-12-28
    250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及其行使方法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方式:(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2)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07-14
    62人看过
  • 有哪些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与方式
    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行使代位权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023-07-26
    472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哪些
    1、代位权的条件是:(1)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都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4)法定其他条件等。2、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4)法定其他条件。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
    2023-03-28
    177人看过
  • 代理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代理权设定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事情也越来越繁多,代理权就越来越受欢迎,被人们所利用。而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因此代理权的形式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一、代理权设定的条件1、代理权是基于一定的授权而产生的,在各种代理关系中,授权行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人是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获得代理权;指定代理人则根据法律授权机关的指定行使代理权。2、代理关系是基于两类基本法律事实产生的,一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二是授权行为。而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赖以产生的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虽同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依据,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双方法律行为,后者是单方法律行为。3、授权行为的法定形式是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是指证明代理人具有代
    2023-06-09
    299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行贿罪成立:主体是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如何认定下级领导授意下级单位受贿罪认定上级领导授意下级单位受贿罪的法定标准是: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侵犯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二、德州单位受贿罪刑事标准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
    2023-06-28
    453人看过
  • 代位权产生的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一、代位权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有哪些?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
    2023-03-29
    486人看过
  • 2024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成立债权人的代位权需要具备的条件:债权人对行为人依法享有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以谁为被告1、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起诉。2、被告为被代位的债权的债务人。3、列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
    2023-11-18
    121人看过
  • 成立代理记账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代理记账公司设立粗满足的条件包括:1、该代理记账公司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3、为依法设立的企业;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成立代理记账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要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条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三)主
    2023-08-11
    244人看过
  • 成立代位权是否需要满足条件
    成立代位权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包括哪些方面债权人的代位权有以下要件: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第三人对于享有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
    2023-06-24
    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债权人的代位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三)须债务
    • 代位权怎样成立?代位权的四个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的权利; 因此,在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设立条件包括: 设立债权代位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债权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有权存在。这里所说的权利,首先
    • 代位权包括哪些成立要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3
      法律分析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需要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