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怎样成立?代位权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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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的权利; 因此,在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设立条件包括: 设立债权代位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债权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有权存在。这里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不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并不完全局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利益权、担保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未以起诉方式向次债人主张其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但不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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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 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未以起诉的方式向次债人主张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并不影响满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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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难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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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成立代位权要哪些条件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2021.04.22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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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代位权的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期债权的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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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
2022-06-03 15,340 -
代位权成立条件
建立代位权的要素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 (2)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
2021-12-2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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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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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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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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