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委首次在鄂开审涉外仲裁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4:50 318 人看过

昨日,一家武汉企业与外商的经贸纠纷仲裁案在省贸促会开庭审理,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据悉,这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世界三大仲裁机构之一)首次在湖北开庭审理涉外仲裁案。

据介绍,金融危机爆发后,我省企业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明显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包括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合资纠纷、客户欺诈、两反一保调查、知识产权纠纷等。每年我省企业因贸易纠纷所遭受的损失上亿美元。而涉事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缺乏资金和专业法律人才,只好息事宁人吃暗亏。

省贸促会会长周彩娟表示,为改变这一现状,省贸促会加大了对鄂企涉外法律支持力度,先后成立了中国贸促会湖北调解中心、贸仲委湖北办事处、海峡两岸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湖北办事处、海损理算办事处等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仲裁等业务,帮助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规避贸易风险。

去年下半年,我省几家企业向伊朗出口货物,5000万元货款被对方拖欠8个月,蒙受了巨大损失。省贸促会得知此事后,立即与伊朗相关商会积极联系、斡旋,经过3个多月努力,最终收回了4000多万元货款。

据统计,今年以来,省贸促会受理调解涉外案件18起,仲裁案件4起(其中3起送北京开庭审理),涉及金额共计达7000多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院首次受理老外讨薪案
    这份考勤表我从来没见过。看到长沙神恩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神恩公司)代理人拿出一份考勤表作为证据,庭审中原本平静的波黑青年阿德敏一下激动起来。控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在庭审上展开了激烈辩论。昨日,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对该市首起外国人劳动维权仲裁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焦点一:工资是否为5000元/月申请方阿德敏是波黑人,今年6月应神恩公司邀请来长沙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约定阿德敏每月工资为5000元人民币。但他四个月只领到9500元。神恩公司代理人胥任达表示,阿德敏刚来公司时,公司负责人曾与他口头协议,月工资3000元,另外2000元根据他的工作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他在公司期间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还私自联系客户,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阿德敏则表示对此口头协议不知情。对此,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赵雄亚说,口头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焦点二:考勤表是否属实阿德敏在公司期间经常迟到、早退、擅自旷工。胥
    2023-04-22
    227人看过
  • 浙江首例虚假仲裁案开审两仲裁员获罪
    仲裁员本是公平正义的代言者,浙江省天台县原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仲裁员梁xx,却为了面子违心作出了虚假仲裁。2月25日,天台法院对梁xx案作出有罪判决,另一名仲裁员胡xx也被作出有罪判决。据介绍,这是浙江省首例枉法仲裁案。案子的源头是天台县天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xx和杨xx存在债务纠纷,而案件的发生则和中国式面子有关。2009年上半年,天华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洽谈合并事宜,杨xx得知后,为了向公司法定代表曹xx要债,叫曹出具了于2010年5月1日天华公司向杨xx借款238万元的欠条,并想通过劳动仲裁方式予以确认。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8月,杨xx通过亲戚向天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胡xx和王某说情,要求帮忙立案仲裁。胡和王认为杨提供的只有一张欠条,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经杨亲戚协调,杨xx等人利用本人和他人身份证,虚构了公司拖欠26名工人工资的事实,并伪造了相关工资欠条以及结
    2023-06-06
    216人看过
  • 珠海:首例涉外仲裁案件仅用半个月审结
    近日,珠海国际仲裁院审结首例涉外商事仲裁案件。这起涉外借款合同纠纷,开庭后仅半月即做出裁决,快审快裁。据珠海国际仲裁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案件涉及一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系内地人,被申请人一方为境外人士。审理该案的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谢石松先生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三位仲裁员均具备丰富的国际仲裁经验。珠海国际仲裁院于11月1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开庭后半个月即作出裁决。这是自珠海国际仲裁院在横琴新区成立以来,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涉外商事仲裁案件,案件的快审快裁,充分体现了商事仲裁的便利性和高效性。珠海国际仲裁院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法律效力,没有法院诉讼程序中的上诉或再审程序。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根据中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中国仲裁
    2023-06-06
    367人看过
  • 哪些争议案件可以去涉外的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现在要是扯上涉外的纠纷,双方有说好去仲裁的,那么一般就会先去仲裁,若是没有事先说过的,那么就会去参加国际贸易诉讼。不过,在实际中,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我国的涉外仲裁委员主要受理下列几种争议案件: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或台湾地区的争议;3、国内争议案件。要是已经约好或是选择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那么需要走下面几道程序:1、仲裁申请、答辩与反诉申请人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且,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另外,现在还需要预缴仲裁费。2、仲裁庭的组成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内没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
    2023-04-30
    490人看过
  •  仲裁机构审批涉外案件范围
    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常设的涉外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各种涉外仲裁案件。目前,我国除了这两家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外,按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常设的涉外仲裁机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负责处理各种涉外仲裁案件。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我 国 涉 外 仲 裁 机 构 有 哪 些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主要有以下四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协会、香港仲裁中心、澳门仲裁中心。这些机构负责仲裁国际经济贸易纠纷、国内经济纠纷以及涉港、澳、台地区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类型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
    2023-09-14
    322人看过
  • 贸仲、海仲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贸仲、海仲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1月16日下午在北京长城饭店举行。二百多名顾问和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舟副主任主持,万季飞主任致开幕词。贸仲王生长副主任和海仲陈敏副主任分别向全体委员作了贸仲工作报告和海仲工作报告。贸仲的工作报告从办案、仲裁员/秘书人员管理和培训、办事处管理和行业仲裁推广、新规则修订及其宣传、仲裁理论研究和网站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工作等方面总结了2005年的工作经验,提出2006年的工作计划,其中包括争取突破“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体制或者争取较为灵活的财务管理政策,以支持贸仲仲裁的持续发展。海仲的工作报告从仲裁办案情况、监督培训、宣传调研、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办事处业务等方面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提出了2006年的工作思路,其中包括出台调解员名册、收费办法、机构设置等方案,使海仲调解中心尽快投入运作。出席会
    2023-06-06
    322人看过
  •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人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一、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怎么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和第274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6
    427人看过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与意大利仲裁协会仲裁合作协议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为了迅速有效地解决由于执行中意经济贸易合同而产生的和与其有关的争议,以利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与意大利仲裁协会达成协议如下:一、遇有中意经济贸易争议,应鼓励争议双方通过直接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无论争议双方有无仲裁协议,均应鼓励他们先将争议提请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海事仲裁委员会(视情况而定)和意大利仲裁协会各指定人数相等的调解员组成的联合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调解无效,再按争议双方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二、遇有仲裁,应鼓励争议双方协议在被诉一方国家的常设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为此,提出如下仲裁条款格式,供中、意公司、企业自愿采用:“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解决,应将争议
    2023-06-06
    16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办理涉外仲裁的程序
    涉外仲裁争议的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后,仲裁机构会按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做出裁决。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制度由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章关于涉外仲裁的规定。仲裁法第七章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构成。(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交仲裁费。仲裁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和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
    2023-06-06
    235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案件的审理程序
    1我国撤销外国仲裁裁决一审程序的立法缺陷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列入《民事案件事由规定》(审判),但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没有遵循特别程序规则,例如,审查由合议庭而不是唯一的法院进行,有两方当事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2007年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并对当事人提出质询。本解释放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第一审程序。各种审判活动的有关期限,合议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与《仲裁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程序的规定相比,仅对“询问当事人”的要求作了轻微的界定,对拟采用的
    2023-05-07
    332人看过
  • 哪些是涉外仲裁案件
    在我国涉外仲裁实践中,哪几类案件属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二、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而不论这些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是否具有同一国籍。三、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争议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案件。四、涉外远洋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所引起的纠纷以及其它海事纠纷案件。
    2023-05-01
    374人看过
  • 国外仲裁机构首次来华开庭引发争议
    国外仲裁机构可以来中国审理仲裁案件吗?国内仲裁业是否面临狼来了?日前,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分会主办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论坛上,中国建立仲裁制度50年来,国外仲裁机构第一次到中国审理仲裁案引起了与会者的争议。论坛主题发言人复旦大学陈治东教授透露,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近期作出的一个仲裁裁定成为国外仲裁机构到中国审理仲裁案件的第一案。因涉及商业秘密,陈治东没有说出纠纷双方企业的名称,只是透露两家有外资背景的公司在业务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则交由ICCA仲裁。但ICCA作出裁定后,一方以国外仲裁机构不得到中国开庭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定。目前,最高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裁决。仲裁是否属法律服务业论坛另一发言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生长表示,国外仲裁机构到中国开展仲裁业务没有法律障碍。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都明确涉外仲裁裁定可向法院申请
    2023-04-25
    344人看过
  • 中山首例申请承认并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案
    2003年,中山一家企业和日本株式会社JCD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开发、生产、销售数码相机镜筒。2004年,中山企业向日方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书,终止和日方公司合作。中山企业代理人杨春雪律师说,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因为日方,在国内与中山企业相竞争的同行业合作。日方公司认为中山企业违法解除合同,于是向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申请仲裁,请求中山企业向日方公司支付5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0多万元,中山企业不得继续制造、销售合作的数码相机镜筒。日本商事协会先后四次审理此案,被申请人,也就是中山的这家公司,都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2005年6月,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做出仲裁决定:中山这家企业向日方公司支付5000万日元。同年11月,日方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日本商事协会做出的裁决。经过审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国和日本都是《1958年纽约公约》——也就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公约》的
    2023-06-06
    79人看过
  • 涉外仲裁名册
    涉外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涉外仲裁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一、聘任仲裁员的条件(一)中国籍仲裁员: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能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的;2、从事仲裁工作或律师工作或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或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或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或海商海事等专业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3、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及有关规定的;4、熟练掌握或能够阅读英语的,但少数知名人士或掌握其他语种的人士可适当放宽;5、年龄在70岁以下,但健康状况良好的少数有丰富经验的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6、办理案件时间有保证,不常驻国外的。(二)外籍仲裁员1、热爱仲裁事业,能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的;2、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或海商海事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3、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
    2023-06-06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委员如何收取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有哪些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裁决是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是指
    • 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应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展案件审理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审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7
      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
    •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1.仲裁员是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法律和仲裁规则许可的范围内,以其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为当事人审理案件,其裁决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人。 2.仲裁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任裁决者角色。他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有权主动调查,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并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权受到当事人的尊重,有权获得报酬和补偿,有权拒绝向任何组织和个人透露案情,或者对其具体证明方法作出解
    • 中国在南海仲裁中强制仲裁的案件中,中国是否涉及涉外仲裁的基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12日,位于海牙的国际仲裁法院发表南海仲裁案的所谓裁决,声称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没有法律基础。中国对美济礁(MischiefReef)和仁爱礁(ThomasShoal)周边两百海里不具有专属经济区权。如果回溯这个仲裁庭的所作所为,会发现这个裁决实在是太不靠谱了。我们一般所说的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宾2013年1月向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起的,他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主张的九段线,违反了《
    • 涉外仲裁案件,仲裁员的报酬支付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19
      咨询仲裁机构,可以要求出示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