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物品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归还并享有权利。但是,赠与人的要求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物品时,赠与人享有权利要求受赠人归还。但是,赠与人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3、受赠人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4、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的约定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赠 与 撤 销 】 民 法 典 规 定 : 赠 与 人 的 撤 销 权 如 何 行 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具有撤销权的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另外,具有撤销权的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自到达受赠人时生效。因此,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在赠与物品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归还,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行使撤销权时,赠与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自到达受赠人时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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