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索回分手后对方送过的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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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撤销赠与的情形,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在赠与完成之后则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可撤销,但该赠与行为在双方分手时已完成,因此分手时无权索回已赠与的礼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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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关于撤销赠与的情形,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在赠与完成之后则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可撤销,但该赠与行为在双方分手时已完成,因此分手时无权索回已赠与的礼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利撤销赠与的行为,在赠与完成后,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撤销赠与。双方分手时,礼物的赠与已经完成,因此无权索回所送的礼物。对于贵重物品有权索回,但必须在有证明的情况下,依法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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