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员工考勤调到分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6 20:29:08 396 人看过

一、公司把员工考勤调到分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由于员工在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调动,导致劳动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者重新签署。

同样,当分公司之间发生人员流动时,也需要修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条款。

在此情况下,虽然对于员工调岗所产生的需要,无论是重新建立、新添加的补充条款还是重新制定的全新的劳动合同,它们在法律效力上都是同等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各个地方劳动人事部门的具体规定,可能有必要重新制定劳动合同。

然而,总的来说,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都已经赋予了自身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员工岗位的权限,只要这种变动并未超越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范围,那么就不需要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条款。

若是企业与员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他们也有权对劳动合同原先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任何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副本应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作为凭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公司把员工社保名字搞错了怎么办

公司把员工社保名字搞错了,只是填写错误,未开户的重新开户,已经开户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登记信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把员工考勤调到分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n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n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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