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在法院起诉状是什么样子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7:20:34 226 人看过

原告:xxx,女,身份证:xxxxxxxxx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一)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15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x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未计的加班费x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x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年x月x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x年x月陆续裁员。被告于x年x月x日得知原告已怀孕,第二天即x年x月x日一早通知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告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x年x月x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xx劳仲案字〔2014〕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xx市xx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xx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恢复劳动关系上诉法院的诉讼范围是什么?
    一、提起上诉的条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
    2023-04-28
    415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出现劳动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得到确认引起的。当一方主张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另一方则持相反意见时,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该纠纷。在劳动关系纠纷中,被告在收到诉讼状之后应制作答辩状,对原告的起诉理由进行答辩。那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民事答辩状(劳动关系)答辩人:xx,女,生于1966年10月19日,汉族,住xx县xx镇xx路二段209号1栋15号,身份证号码5102xx6610194940。电话13x1938。被答辩人:xx养殖场,住所地:xx县xx镇北郊村四组,法定代表人罗xx(场长),电话158x265。2013年4月23日,答辩人收到xx县人民法院送的由被答辩人制作的《民事诉状》副本及(2013)长民初字第x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根据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就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涉
    2023-04-29
    277人看过
  • 能否起诉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
    2023-03-15
    301人看过
  • 法院跟劳动仲裁是什么关系
    一、法院跟劳动仲裁是什么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仲裁劳动关系需要多久对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作出仲裁
    2023-03-20
    396人看过
  • 现状餐饮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现阶段我市餐饮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和现状:1、员工工资水平低,外地员工多,流动性大。近些年,我国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没有相应的谋生技能,而餐饮行业恰恰是不需要多少文化知识,只需稍加培训,就能胜任。因此,在我市的餐饮业外来员工占有相当大比例。这些外地员工平均年龄较小,就业随意性强,一遇到某些变故或者只凭心情,就想换环境,这是造成员工流动性大的重要原因。普遍来说,餐饮行业的员工工资较低,也是造成流动性大的另一主因。从我们专项检查情况来看,这些餐饮单位基本上在正常经营情况下,都能按法律规定来发放员工工资。但工资却明显偏低。丹阳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2893元,餐饮业普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在1300元至1800元之间,属于较低收入群体。现在整个CPI指数始终在高位运行,餐饮行业又囿于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在利润上又不能有较大突破,因此,这些餐饮单位只能以最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来
    2023-04-29
    462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XX组96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电话180XXXXXXX。被告:苏州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XX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XXXXXXX室;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13)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41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42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的扣发工资9478.84元;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956元;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
    2023-04-29
    34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经过程,但是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经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辞职后工资怎么要一般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单位应该在15日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转移保险关系,同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维权: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
    2023-03-04
    95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法院是怎样认定的
    在一些小公司,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若员工本人与企业发生了纠纷,协商不成,会选择起诉。提供不出劳动合同,应该用什么来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呢?接下来,将和大家分享确认劳动关系法院是怎样认定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
    2023-03-01
    216人看过
  • 起诉状是在法院写还是
    法律综合知识
    起诉状可以自己写完带去法院,也可以去法院写。写起诉状是没有地点的要求和限制的。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但如果起诉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4-04-25
    204人看过
  • 起诉状事实劳动关系的申请确认范文
    事实劳动关系的申请确认起诉状范文原告:杨**,男,汉,1971年2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622628197102092***,家庭住址:甘肃省礼县XX乡XX村X组XXX号,联系电话:1357989****。被告:新疆**铝塑门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冬融街***号,联系电话:0991-4311***。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总经理。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邮寄送达等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2012年9月14日,原告经工友马**介绍到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药材库巷**号的祥云经典住宅小区工地从事安装门窗工作,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日下午16:40,原告被切割机将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切断。马**、罗**将原告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出院后,原告多次与被告
    2023-06-12
    3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什么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二、劳动关系中答辩状的作用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三、答辩状的特点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2023-04-13
    102人看过
  •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协议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中劳动协议是什么?劳动协议,即“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
    2023-03-27
    128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四)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开除、除名、辞退、辞职、离职最终表现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为了避免争议产生,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开除开除,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勒令其离职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开除厂籍或公职。用人单位因职工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对职工的一种处分,开除仅仅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被判处徒刑且已经服刑,但处以管制或缓刑的除外;劳动教养后,三年内连续犯罪的或逃跑后五年内又犯罪的;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开除职工应注意的
    2023-08-07
    310人看过
  • 存在劳动纠纷怎样应诉劳动关系?
    收到起诉书后,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劳动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一、事实劳动关系有什么风险?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先天不足”,所以在履行、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上,劳动者存在较大的风险。劳动者入职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双方一旦产生争议,劳动合同自然会成为重要的证据之一,第一能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第二能证明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
    2023-06-28
    17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起诉状需要上传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30
      1、首先写明原告与被告信息。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4、结尾:具状人:_经销部。
    • 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状态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31
      劳动关系指的是双方签订合同后的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劳动关系状态就是指劳动关系是否正常继续、是否存在中断的情形,换言之,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状态,具体来说包括劳动关系的中止、终止、续订以及解除。
    • 在法院起诉怎么判决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劳动关系到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5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单方面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关系起诉状有哪些法律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1
      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