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 居间活动的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9 17:34:45 385 人看过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考虑到在未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之前,房地产经纪人有可能做了很大量工作的,比如免费替业主发布广告、带领多个客户到物业察看并进行介绍、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等,有些甚至已经到了下了定金、签了合同的那一刻,最终却因买方的一句“不考虑”“不买了”,因而否定或不认同经纪所做的工作及应当收取的适当费用,这是很不公平的。上述法律规定正是对经纪人合法权益作出的保护条款。

然而,该“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的表达不够清晰、完善。“必要费用”的认定是问题的关键。现实生活中,为促成合同成立,经纪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不是每一项都能有明确的价值体现的,比如说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等,确定“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成了一个难题。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往往由于无法对“必要费用”举出详细的书面证据而被驳回或只得到少量的安抚性质的费用。这与经纪人所付出的劳动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建议能够在立法时制订一个阶段性的收费标准,比如说经纪人带客户去看楼的劳务费(按每次计),咨询费,按巳进行的工作步骤计算出应收的费用。在有了法定的依据后,无论是买卖方还是经纪方都是愿意接受这个费用标准给付的,这样就会减少了许多类似的纠纷。或者可以以居间人向双方提供信息、进行蹉商谈判、促成签订合同、协助办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为各个阶段性的标志,每达到一个阶段即有一个明确的指引,即使最终该交易无法完成,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费用仍是有法可依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平衡居间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以体现民法典的平等互利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事项
    居间合同即中介合同的义务:1.中介人应当履行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的义务。2.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工程居间人承担的责任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负有以下的义务: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2、要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3、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4、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二、民法典中介合同审批收费吗中介合同收费合法,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三、居间合同还能自行解除吗居间合同一般不
    2023-03-13
    192人看过
  • 居间报酬的费用如何计算
    居间活动产生的报酬及费用应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承担:1、一般由委托人按照中介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委托酬劳;2、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3、如果中介未促成合同订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要求退回中介费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1、中介存在违约行为,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需退还中介费;2、中介未促成交易。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
    2023-03-31
    23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纠纷的管辖
    居间合同纠纷的管辖,在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下,按法定管辖处理,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哪些民事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船舶碰
    2023-06-28
    15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同居期间的债务问题
    一、如何确定同居期间的债务问题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归个人承担。二、同居债务纠纷怎么写起诉状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三、同居债务纠纷法院多久立案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
    2023-11-26
    494人看过
  • 民间融资居间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间融资居间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在民间借贷中,过高的利息而产生的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司法解释以及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都对高利贷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了避免被认定为高利贷,实践中出现了通过第三人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以居间的名义收取居间费用,从而达到收取更高额利息的情况。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二、民间融
    2023-02-24
    199人看过
  • 关于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规定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促成,有着不确定性,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有时尽管居间人为了使合同能促成也尽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合同终究没有成立,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居间人仍然不能请求报酬,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报酬,因为报酬是居间人服务成果的对价,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这一点与承揽合同必须是承揽人完成了工作后才能请求报酬是一样的。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
    2023-06-09
    6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一、如何确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金钱或者其他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二、帮助恐怖活动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06-12
    203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集体传销活动罪,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罪构成要件: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的判刑规则:1、集体开展传销活动的,其组织、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
    2023-07-30
    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的切实履行地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间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依据民法典第61条仍然不确定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
    2023-08-17
    323人看过
  • 在同居期间如何确定产生的债务
    一、在同居期间如何确定产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确定产生的债务方法如下: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为共同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转让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2023-11-13
    108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中违约金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
    2023-02-17
    366人看过
  • 如何确认传销活动的策划者
    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如下:1、发起、策划、操纵传销活动的人员;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责任的人员;4、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行政处罚,直接或者间接发展15人以上、三级以上人员;5、其他在实施传销活动、建立传销组织、扩大传销组织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构成组织传销罪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什么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
    2023-07-03
    1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费用
    一、如何确定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费用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为: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二、劳动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
    2023-08-14
    84人看过
  • 居间活动应负责任
    被告王某系安阳市某货运信息中心经营者,长期受原告张某委托联系运输车辆,按运输费用的5%提取中介费。2014年11月2日,被告为原告联系某运输公司货车一辆,三方共同签订了运输合同书和运输协议书,约定由某运输公司货车将原告方的84件价值275000元的内衣由安阳运输到武汉,运费2000元。当天原告按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运输。但约定的到货日期司机失去联系,收货方未收到货。原告立即报警,经查,该车辆车牌和人员身份均系伪造,原告价值275000元的货物被骗,至今无法追回。被告仅通过货车“司机”见过“承运人”“许*月”证件,系与“许*月”电话联系,从未见过面。在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中被告承认其所认识的“许*月”也曾经给其说过一些骗货的技巧,但未引起其警觉。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货物损失275000元。【分歧】对于居间人是否违反如实报告及合理审查义务,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
    2023-06-14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居间活动费用如何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1
      承担中介活动的报酬和费用的方式:中介人建立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承担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责任,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承担;中介人不建立合同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委托人可以按照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 居间活动费什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31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
    •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
    • 居间活动开展费用怎么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5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
    • 范围如何确定,肇事后被人生活费用的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交通肇事范围如何确定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二、交通肇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用如何确定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