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8:10:26 317 人看过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问题:企业与职工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坚持民主与自愿的原则;必须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管理的接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解雇有哪些情形?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下列问题:

1.企业与职工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坚持民主与自愿的原则。

2.必须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管理的接续工作。

用人单位合法解雇的情形包括过错性解雇、非过错性解雇和经济性裁员中的解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问题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是违法解约的,赔偿金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算。而经济补偿标准为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一、无故开除员工赔偿费用怎么算无故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向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饭店辞退员工怎么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2023-03-29
    366人看过
  • 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校生建立劳动关系有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1.注意试用期的限制:(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要注意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扣押身份证。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
    2023-07-11
    370人看过
  • 内部承包劳动关系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对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能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法院经审查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即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企业与员工都应依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理由。承包协议中
    2023-02-20
    430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问题?
    一、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一)、劳动合同签订覆盖率低,缺乏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是长期工、短期工、季节工、临时工都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不多,许多企业仅仅与部分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近年来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动关系复杂、派遣单位、受派单位及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不清晰。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中存在的这些缺失,不仅影响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确立,同时也影响了企业与职工依法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权利行使,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二)、企业内部分配不尽合理,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堪忧。企业内部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生产一线职工的收入偏低。据调查,企业增资和提高工资的对象集中于管理层、骨干层。工资分配关系上,已明显向管理层
    2023-04-28
    11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问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
    这段文字强调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 人 单 位 违 规 解 除 与 赔 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09-03
    3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问题
    劳动关系的确立有下列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及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用工时间是何时;以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其他的证明文件。一、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2023-06-29
    316人看过
  •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问题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被公司劝退怎么补偿吗被公司劝退,赔偿标准如下:1、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不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
    2023-07-19
    247人看过
  • 处理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2、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可以的。涉及身份关系的如离婚是不能特别授权的,但抚养权变更是可以的。(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
    2023-08-10
    230人看过
  • 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二)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三)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2、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3、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4、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5、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6、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7、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二、关于收养的民法典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监护人送养未成
    2023-06-15
    7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赔偿问题的法律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发生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职工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追索认定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能否请求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请求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2023-07-05
    40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
    一、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023-02-19
    475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职工如果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劳动者仍然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有哪几种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疾病是以下几种:1、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是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
    2023-08-11
    439人看过
  • 劳动关系法律问题有哪些情形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劳动关系,自身的劳动对方给予相关酬劳即可,但这样做的话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出现问题可能还不好解决,所以在之前我们有很多问题都需要去了解,得知这些情况后我们遇到问题就更好解决。那劳动关系法律问题有哪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所以笔者对以下特殊法律情形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带来启发。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4-29
    109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有哪些规定
    大家在社会中从事工作的时候,有些人因为不懂得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因为没有一些确切的证据,经常会导致自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以当我们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后,一定要注意确认劳动关系,这对日后的维权很有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有哪些规定呢?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有哪些规定?一、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要怎么确认?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2023-04-29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条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已解除。但行使此解除权须注意如下问题:即在通知期内仍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与单位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相关凭证。由于该种辞职行为本质上仍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对此设定了违约金,则仍需承担。但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则可以主张减少。至于实发工资与公司口头承诺工资不符的问题,则可以劳动合同
    • 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每年年底,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潮”。有的是因为劳动者想换新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有的则是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待遇,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导致大规模裁员。那么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应注意下列问题: 1.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解仲裁工作,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2.切实加强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增强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3.进一步做好争议仲裁工作。各地仲裁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兼顾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为重点,
    •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解除劳动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0
      1、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劳动者单方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