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31日,严先生受中方委派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2002年10月18日,合资公司任命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年薪15万元,外加交通、通讯费。今年6月16日,因合资公司股权调整,闫某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在办理交接工作时,公司为闫某出具了一张证明,上面明确注明闫某今年6月的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由其所在公司支付,并制作了工资单。但事实上,公司从未在6月份支付过严某的工资、交通费和通讯费。为此,严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合资公司支付6月份的工资、交通费和通讯费,并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
一家合资公司辩称,公司同意在6月份支付闫某的工资、交通费和通讯费,但实际不支付的原因是闫某没有完成工作交接手续。闫某曾经以自己的名义开设了一个账户,账户中的钱与公司的业务资金有关,但他在工作交接时没有归还给公司。只要严某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公司会立即给他发工资。因此,公司不存在扣发工资的行为,也不同意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
严某承认,公司所提及的账户确实存在,但表示该账户是为与客户开展业务而开立的。最后一笔钱是6月份结清的,这个账从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由财务人员保管。它实际上是一个公司帐户,不需要单独移交。其个人工作已移交仲裁结果:合营公司应当自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闫某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25%。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北京市政府令第142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工资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职工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以闫某未完成的工作交接为依据迟延支付劳动报酬无法成立。根据双方提供的“同意支付工资签字”和闫某提供的“工资表”,公司应于6月份支付闫某的工资、通讯费和交通费
此外,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42条第(2)款的规定,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除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以及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无故拖欠工资的事实。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办发〔1994〕481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无故扣留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同时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有关人士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如果员工离职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能构成扣减或者迟延支付工资的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扣除工资,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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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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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未完成可以暂扣工资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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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工作交接没完成,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5劳动者辞职工作交接没完成,只要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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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休完可以算工资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如果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这种情形下,由于辞职时间是你自己可以决定的,你可以在离职前自主安排婚假时间,且不能证明曾经向用人单位要求过休婚假而单位不同意,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是不会计算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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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工作交接可以提出离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没完成工作交接的,一般不可以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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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接完作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发放工资,但劳动者如果因为完成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