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1:00:18 212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是什么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保障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维护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如下: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情况;

7、国家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费情况;

9、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0、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规定的情况;

11、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发放证书的情况;

12、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什么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维权?当您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1、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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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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