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41:13 485 人看过

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团体都有一个委员会来领导管理约束人们的行为,他们的存在为我们能安心生活做出了或多或少的贡献,而像我们居住的小区,为了我们更好的生活,小区也会成立委员会,帮助我们减少生活中带来的一些困难,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年月日在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年月日在小区由第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业主委员会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一节业主

第九条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共同作为物业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业主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有权获得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章程;

(二)有权查阅和缴付成本费用后复印:

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记录;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部分的账册。

业主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证明其为业主的书面文件,业主委员会经核实业主身份后按照业主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或撤销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第二节业主大会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并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距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三个月时;

(3)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

(4)业主委员会认为必要时;

(5)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6)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通知可以采用书面或公告形式。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也可以采用包括书面或公告形式在内的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业主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住宅类房屋业主为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任何一共有人均可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决权,其他共有人在该共有人行使投票表决权后,不再享有表决权。商业性房屋业主为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需全体共有人共同书面指定或委托一人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决权。

第二十条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1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二十三条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鉴于业主大会章程初始制定时,小区入住率低,可经达代表1/2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即可)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3)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4)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5)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本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起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十七条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九条业主大会做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济南市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

所辖区域范围:_________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委员_________名,聘任执行秘书_________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

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二条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三)参与委员会的决策;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

(一)已不是业主;

(二)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的;

(三)辞职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十四条委员的停任和增补,由委员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批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停任和增补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的职责:

(一)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五)经业主大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本委员会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由委员会会议通过,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本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第四章会议

第十九条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应例会一次。有2/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1周内组织召开委员特别会议。

第二十条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

第二十一条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

第二十三条本委员会经费从_________(经营用房经营收入、住户按实际开支分摊)列支。

第二十四条本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经费收支账目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代管,每季度向本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严格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解散本委员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制定和修订的本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私刻业主委员会公章违法吗
    私刻业主委员会公章是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一、业主委员会的公章应该如何使用1、业主大会公章可以在业主大会已经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上使用,具体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公告、物业管理企业选聘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决
    2023-04-03
    351人看过
  • 业主大会委托书怎么写
    一、业主大会委托书怎么写郑州市高新区xxxx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样张)本人作为怡景花园小区xxxxx号楼xxxxxx单元xxxxx层xxxxx户的业主(产权证:xxxxxxxxx),拥有产权xxxxxxx平方米,代表投票权数为xxxx票,兹委托xxxxx代表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就业主大会会议议题进行表决。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1、委托人产权证、身份证明复印件;2、受托人身份证明。二、业主大会的主要议题(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筹集和使用建筑物
    2023-06-10
    358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不能代表业主起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I.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领域的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全体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物业所有人,管理和监督与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建筑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上述权利,但业主的权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须有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来落实和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就构成了业主委员会制度形成的理论条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二是业主委员会能否代表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它是物业管理领域诉讼的合格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
    2023-05-31
    23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以下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具体如下:1.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其业主选举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2.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3.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4.公布候选人名单。5.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6.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7.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9.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2023-02-26
    15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有权推荐1名候选人;代表的表决权每增加10%,可增加1名候选人;2.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下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推荐的候选人应在业主大会举行之日2日以前持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联名推荐的推荐信、证明有10%以上表决权的书面文件、本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联系方法向建设单位申请候选人登记;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推荐的候选人应在业主大会举行之日2日以前持前述文件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候选人登记。候选人逾期申请登记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登记。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受理候选人的登记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已经登记的证明。
    2023-06-08
    328人看过
  •  谁负责保管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这段文字描述了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规定和保管方式。根据规定,印章需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使用,且使用时应由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花费结算。同时,主任和副主任应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使用情况符合。如果违规使用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则由职责人承担相应职责。业主委员会印章由秘书妥善保管。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友情提示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花费结算外,业主委员会印章需使用时,应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事实上使用情况符合。凡违规使用公章,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职责人承受相应职责。 谁 负 责 业 主 委 员 会 印 章 的 保 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印章,并且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具体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制定。
    2023-09-11
    112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概念及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二、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提出申请。2.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3.确定筹备组成员。4.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5.第一次筹备组会议。6.筹
    2023-06-04
    22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差异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
    2023-07-13
    214人看过
  •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怎样与物业签订合同
    一、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业主委员会怎样与物业签订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
    2023-03-04
    49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区别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一、没交房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没交房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有一定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人数为5至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
    2023-04-06
    273人看过
  • 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程序
    一、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需要以下程序: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2024-02-15
    32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一般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三、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
    2023-06-29
    104人看过
  • 业主怎么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
    1、都说业主是小区的主人,这个主人有什么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业主如何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业主委员会选举委员同时,每栋推选楼长(业主代表),业主日常物业事宜由物业公司处理,当正常流程无法进行,或拖延时间长,可以通过本栋委员或楼长表达诉求。业
    2023-06-10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怎么写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8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
    • 如何草拟临时业主委员会章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临时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内容:总则;组织及职责;会议;委员;经费和办公用房;附则等。 1、总则。 2、组织及职责:组成人员、委员会的权力及义务。 3、会议:召开方式、主持人、出席人员。 4、委员:产生方式、禁止情形、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5、经费和办公用房。 6、附则。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 办营业XX所要求业主委员会盖章,但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什么组成?它是怎样执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