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产中介的流程有:
1、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立案庭在七天内会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中介纠纷常见问题
当前,房地产中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类问题:
中介公司该不该吃差价
实践中,房地产中介公司往往采取避免交易双方见面,而由其分别与交易双方约定交易条件,在交易条件存在差价后,通过虚构的或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第三方分别与交易双方签订合同的方法,赚取差价。
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庭长侯军解释: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据我国当前法律应认定为居间行为,这一法律性质决定中介公司只能在促成合同成立时收取中介服务费,而不能在交易服务中吃差价。
法院对此类问题的处理一般是在认可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中介机构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租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租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利益就属于委托人。
中介公司何时担责
为促成交易双方目的的顺利实现,中介公司往往承担着审查产权人处分权、购房人、承租人履约能力、代收代转定金、代收预付款、代办贷款等义务,而这些义务对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由于中介公司的过错,导致交易一方遭受损失,中介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能否因受损方的过错免除中介公司的责任
朝阳法院孙京昆法官认为:中介公司履行的上述义务虽具有居间性质,属协助义务,但委托人是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而与相对人进行交易,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因委托人存在过失而免责。
如无处分权人擅自转让他人房产,或有权处分人处分时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时,中介公司应当承担对受损方的违约责任或适当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抛弃中介私下交易如何认定
为应对中介市场严峻的竞争形势、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中介公司往往采取免费登记房源信息的措施,而卖方、租赁方则尽可能的在多家中介公司发布信息,导致买卖双方、租赁双方违反诚信原则抛弃中介公司私下交易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认定私下交易行为,进而追究买卖双方、租赁双方的责任
朝阳法院刘长江法官表示:主要应从相关证据入手,通过审查买卖双方是否与中介公司订有委托合同,同时交纳了代理费用,是否存在私自泄露房源信息等进行认定,如果买卖双方因中介公司的协助而进行了接洽,但不能佐以证据证明交易与中介公司无关就应认定买卖双方存在私下交易行为,应对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协议中向法院提起诉讼向那个法院起诉
422人看过
-
遗产诉讼该向哪个法院提起,遗产诉讼该何时提起
193人看过
-
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请律师吗,要向哪里的法院提出诉讼?
464人看过
-
他人占有的房屋,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356人看过
-
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行性
256人看过
-
起诉欠中介新房提成
188人看过
房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协助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多>
-
被中介骗了房东在中介处理后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诉讼请求是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21.如果其他人直接告中介的民事诉讼能不受先刑后民的原则影响,我的案子中其实中介并无违约,是房东违约了,我是不是可以以这些判决书,裁定书作为依据,去跟法院力争呢? 答:法院的判决书只是作为裁判的参考和指导,并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因此,您可以将上述判决书的判决情况给法院提供,但是法院并非以其他法院判决为依据来认定本案。 2.如果我只告房东,那么房东再次拿出公安立案的材料及笔录,法院是否还是会建议我撤诉
-
房屋中介向房屋中介公司起诉的流程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2起诉房产中介的流程有: 1、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立案庭在七天内会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
中介侵犯隐私权怎么办?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要求支付中介的报酬?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你是不是成年人或精神健全的成年人?怎么所有的都是中介的、他人的错,自己就没有判断和选择能力?!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
-
-
民事诉讼中一方向另一方提起债务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3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