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回迁房面积“被增加”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阳光乐府回迁房面积被增加》追踪
开发商称当初约定为暂测面积
大兴区阳光乐府回迁房实测面积被增加,开发商要求业主为超出部分买单,百余名业主拒绝收房(本报11月2日报道)。近日,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共同答复,称西旺工程二期当初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百余名业主等待一周后,得到了一份由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和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盖章的回复。回复中称,2007年12月份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启动西旺工程拆迁工作时,大兴区政府征用北京京南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商品房用于西旺路拆迁安置,当时该商品房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安置现场出具的为图纸设计面积,未经测绘部门出具预测报告,并已在认购协议中约定,安置时提供的面积为暂测面积,入住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一名业主对回复表示气愤: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为何要求业主当初签订认购协议,且事先不告知业主?有业主表示,他们在看房时也遭到阻拦,对方表示不交钱收房就不能看房。
业主王先生曾就此问题写信给市住建委,大兴区住建委受委托就相关事宜进行答复,称京南住房开发公司提供阳光乐府项目建设用地是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商品房建设用地。王先生所购房属项目二期,将按商品房进行预售,不存在面积差异问题。
大兴区住建委还对业主解释称,由于业主并未签订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以增加面积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买单的方式并不适用。业主所签的《回迁房安置协议》和《房屋认购协议》均非购买期房的正式合同,并未对面积差异处理作出条约规定。因此按照合同,开发商并没有直接的责任,也不涉及违法。
在与业主代表协商时,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谭振龙表示,该回复的已经回复了,请业主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以免耽误入住。此外,大兴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与京南住房开发公司均拒绝再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马传贞律师称,《房屋认购协议》中标明的是商品房,此协议只是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文本格式上不同,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在《房屋认购协议》中未对差异作出约定,那么就得按法定执行,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最终要以司法裁定为准。(记者周鑫)
详细问题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由此可知,法律对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承诺的面积不符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如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房屋实际面积与购房口头约定面积不符,开发商拒不承认可以起诉吗
320人看过
-
开发商不提供符合合同的房屋面积,该怎么办?
132人看过
-
处理商品房面积与房屋合同约定不符的难题
435人看过
-
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如何维权?
242人看过
-
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格局与原规划不符
113人看过
-
房产买卖合同和开发商的面积不符怎么办
129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2022年开发商承诺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不一样怎么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
-
开发商承诺面积与房产证不一样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3对你们的情况我深表同情,也十分愤怒。一般情况下,允许设计面积与实际面积有一定的误差,但要以房产部门最后的测量结果为准。按法律规定,误差在3%以内的部分,房款多退少补;误差超过3%的部分,多出部分业主不付款,少的部分开发商要双倍反还房款。如果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 如果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开发商的一致,而你又认为面积不准确,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去实际测量一下,核实有关情况,这样做的缺点是法院会认为
-
房屋面积误差, 开发商承诺书有效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4一、开发商的说法不合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书帮你办理好房产证.商品房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对于超过3%的部分不用付费。二、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
开发商承诺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是否导致房屋面积无法达成交付时间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2面积差异是目前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纠纷的一大因由。因为目前的房屋销售主要是以预售方式为主,一是对开发商的投入要求较小,二则购房者通常可以享受到较大的优惠。但是,预售时的面积是在图纸上测出来的,与实际完工的房屋面积肯定会存在误差。大多数的开发商都会尽量准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尽力控制误差大小,但也有个别开发商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这种误差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对于购房者而言,对房价款的承受能力、对房屋的使用规划
-
开发商的面积与合同上的面积不符要不要出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