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跟误工费不是等同的。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指伤者因车祸受伤、治疗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而病假工资是指职工非因工伤治疗后,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由单位支付的工资。
所以,如果伤者在受伤、治疗期间单位仍支付了部分工资的,则车祸中的误工费应是伤者被单位减少支付部分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工资(也就是是你说的误工费)相当于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可能和你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相等,存在差额。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工伤,由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如果不是工伤,那么你应该在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的时候尽量争取。
既然已经得到了误工工资,那么企业不再计发工资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其他处理方式应该按病假处理(因为有些企业请事假或请病假会影响年底奖金或其他待遇不同)。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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