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回迁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2 10:09:33 465 人看过

1、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

2、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
    一、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1、政府主导,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2、开发商主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开发商独立承担拆迁安置、回迁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等。在改造过程中,政府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而是利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
    2023-06-08
    238人看过
  • 拆迁意愿:棚户区改造是否需要拆迁?
    不是。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棚户区改造房屋可以出售吗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分析如下: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
    2023-07-07
    235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一、棚户区改造是怎样的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
    2024-04-01
    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指危房、旧房改造,拆迁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棚户区改造是属于旧城改造的一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正常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和程序基本是一致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比正常拆迁要低一些。《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二、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一)城市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要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型保障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2023-06-12
    442人看过
  • 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的建议
    市建设的难点在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的难点在棚户区拆迁。由于大量违章搭建、人户分离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许多历史积累的矛盾在棚户区改造和拆迁过程中集中表现出来,大大增加了拆迁的难度和成本,容易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一、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存在的问题(一)拆迁法律有待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于2011年1月2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新拆迁条例侧重于被征收人权益保护和为严格征收程序提供制度性保障等,有助于规范拆迁活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新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建筑是否合法由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审查予以认定,这种把拆迁和认定违法建筑两种工作职能混在一起的做法,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为政府拆迁带来很大方便。(二)
    2022-04-06
    33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离婚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志在离婚,结婚前购买的房产的话,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呢,就要分清楚是不是个人婚前财产转化的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予以分割。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
    2023-06-20
    283人看过
  • 征收拆迁与棚户区改造如何区别
    一、征收拆迁与棚户区改造如何区别征收拆迁与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目标和执行方式。1.征收拆迁通常涉及对整个棚户区的拆除,目标是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城市的整体规划。2.而棚户区改造则更注重在保留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和改造,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3.这种改造通常基于建设方面的规划考虑,旨在提升棚户区的整体居住品质,而不是简单的拆除重建。4.在补偿方面,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一致,但在补偿标准和金额上可能存在差异。二、征收拆迁补偿规定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2.补偿协议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如果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人民政府按照征
    2024-04-01
    320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棚户区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二、棚户区指标转让可以吗可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条件。即: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
    2021-11-11
    6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的利弊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帮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善居住环境,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2、棚户区改造可以完善城市体系,使得旧城区旧貌换新颜。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3、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更好的配置土地,让土地资源能得到更好地利用。集中
    2023-08-04
    309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后能补多少钱?
    今年,继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以后,“棚改”成了各地区征收拆迁的又一个‘宠儿”。说到底,棚户区改造依然是要征土地、拆房子,被棚改人依然要面临一个拆迁补偿的问题。从目前的“棚改”形势来看,其现象并不是很好。补偿偏低、以“棚改”之名肆意乱拆、强拆、侵害被棚改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依然频频出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许多的咨询电话中得知:大部分被棚改的人,对棚改并不具有乐观心态。但不管被征收人是什么样的心态,棚改之势已强力推进。这样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从2013年开始,国家政策逐年加大并落实了在棚户区改造上的力度。尤其2017年底国务院再次提出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和提出2018年棚改开工580万套的工作目标;在2018年开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区陆续发布了棚改计划并实施。除此之外,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由此可以
    2023-04-19
    13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该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棚户区改造时,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产权置换如何补偿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
    2023-06-15
    40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
    一、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不高不能一概而论,办房产证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1、契税: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如果在120平方米以下包含120平方米,并且拆迁房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每平方,而且拆迁房内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包或1.0,只要拆迁房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拆迁房契税要按照拆迁房成交价钱的1.5%缴纳。如果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钱的3%;2、登记费:拆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如果拆迁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00元的登记费;拆迁房面积每增100平方米的则需要加收10元;3、拆迁房测绘费:拆迁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80元;拆迁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20元;拆迁房面积101-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60元;拆迁房面积201-3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200元。二、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有哪些?(一
    2023-04-19
    17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它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为期房,临时安置期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1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如果两倍的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平方米只享受一次;(3)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
    2023-08-09
    302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改造回迁房超出面积怎么计算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06
      回迁房屋合同面积超额款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若未超过3%,则以实际测量的房价支付;如超过3%,买方有权解约并获得退款以及相关的利息补偿,如坚持履行合约,则视面积误差百分比和双方协商的价格而定:由买方替卖方补足差价、卖方独自承担、卖方退还或双倍退还。
    •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是责任有限合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是拆迁责任有限公司不合法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本溪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后房票如何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3
      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