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工作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3 10:00:07 493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工作时间的概念,区分了正式上班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是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开始从事某项工作或职位的时间。

参加工作以公司正式上班时间为准。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求职者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有所差异。参加工作时间是指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指求职者开始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某一个职位,在开始工作到正式工作中间我们称为实习期。

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入职时间指的是劳动者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开始工作的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即为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也就是开始产生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开始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确保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说,也需要在入职后尽快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确保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对于劳动者来说,也需要在入职后尽快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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