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一、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收集证据和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所谓证人,就是指凡知道案件情况而被通知到案作证的人,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二、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第九十七条(询问证人的地点和方式)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九条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进行,检察人员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询问证人通知书和工作证。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侦查人在提审证人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且提审的人数不得低于两人,故而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两人是符合规定的。只要知道案件情形的,就需要承担作证的义务。设置此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司法机关能获取到有信服力的证据。
-
刑事诉讼中如何询问证人,询问证人是否有时间限制
2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31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多少人
1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的地点
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官如何询问证人?
461人看过
-
询问合同无效是否符合诉讼时效条件
234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刑事诉讼法证人询问规定是什么样的,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应如何办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
-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1刑事诉讼法中询问证人的程序只能由侦查人员来进行,而且侦查人员是不能少于两个人的,在询问证人的时候应该个别进行,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并对叙述制作笔录。
-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0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的询问方式有两种最为基本的: 1、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两者的区别是一种对抗与非对抗的区别。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
-
民事诉讼法询问当事人的法律规定解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当事人是由于实体法上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了需要询问当事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
符合法律法规的民事虚假诉讼是否损害两益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确实损害了两益。虚假诉讼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这无疑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