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举证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5:02:38 290 人看过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一、劳动关系举证问题

关于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二、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事实存在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因为事实不存在是无法通过客观证据反映的。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逻辑规律,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申请方承担。

三、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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