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引起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03:06 162 人看过

网友提问:

我爱人是集通铁路的在职职工王伟东,是调车的,08年8月20号下午,由于在执行工作当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认定的工伤结论如下;

工伤认定结果是说;经审查查明。王伟东于08年8月20号下午,乘摩托车去通辽南编组场换取货票途中,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经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本局认为,王伟东与2008年8月20日因车祸死亡一事,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认定结论;认定王伟东不属于工伤。我在想我爱人是在执行工作中死亡,为什么不能认定工亡啊?我想请求有关部门为我和孩子讨回公道,希望哪位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我和孩子。求助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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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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