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免责条件包括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发生医疗事故、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根据第49条第4款,如果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第33条列出了医疗事故的免责条件。以下情况之一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由患者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6)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第49条第4款,如果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 疗 事 故 免 责 条 件 】 医 疗 机 构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的 情 况 有 哪 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事故调查,拒绝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信息或者拒绝提供医疗事故技术调查所需的场所、物品、资料的;二、拒绝或者拒绝推举代表参加医疗事故技术调查、尸检的;三、拒绝或者拒绝推举代表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四、有其他影响医疗事故调查、处理公正的。因此,以上四种情况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第33条列出了医疗事故的免责条件。以下情况之一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的;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患者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第49条第4款,如果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事故调查,拒绝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信息或者拒绝提供医疗事故技术调查所需的场所、物品、资料的;二、拒绝或者拒绝推举代表参加医疗事故技术调查、尸检的;三、拒绝或者拒绝推举代表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四、有其他影响医疗事故调查、处理公正的。因此,以上四种情况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探究医疗事故中的免责原因与责任
30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
483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治疗多久
1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治能用医疗保险吗
65人看过
-
男性性功能治疗可以报医保吗
319人看过
-
根管治疗医疗事故的鉴定
278人看过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目的是对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 更多>
-
-
医疗事故的免责责任有哪些情形可以免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1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
-
治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鉴定要多久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8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等60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十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时间为45日。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责任界别的探讨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01.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造成就诊人去世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 2.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时,由于患者的病情或体质的特殊性,导致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3. 两者的联系和区别在于,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体质的特殊性而导致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可能导致的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后果相似,
-
谁来承担治疗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由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主要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等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