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财产或者是他人的财产,不进行分割。房子登记在公婆名下,属于公婆的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若公婆为儿媳设立居住权,儿媳妇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居住权。
公婆给的房子男方父母贷款房子归谁
公婆首付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该财产属于男方一人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首付的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无论是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还是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要没有特别约定,该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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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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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所购房产权益归属问题:离婚后房产归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3在婚前,男方购置了房产并将其登记于女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资产,需要考虑男方所支付的资金以及该房产的归属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 1.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产,且该房产仅作了女方的名义登记,这代表着男方婚前财产赠与女方,因此成为了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在离婚案件中无法就该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2. 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购房,并且在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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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上父母名字的归属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6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在离婚时拥有的房产所有权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这些房产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只有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才有资格进入财产分配环节。举个例子,如果某处房产是在结婚前由一方租赁使用,而在婚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那么这处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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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房屋价值离婚房产归属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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