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外出吃饭醉酒后返回项目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53:37 160 人看过

一、职工外出吃饭醉酒后返回项目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职工外出就餐,醉酒后返回项目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醉酒行为不是职工伤亡事故的诱发原因,就属于工伤。如果因醉酒行为导致职工亡的,就不属于工伤

2、职工因工作原因,外出吃饭应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具备外出的合理目的;职工前往餐馆吃饭所经道路也属于合理路线,且职工外出吃饭后尚需返回工地项目部。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如果醉酒行为不是职工伤亡事故的引发原因,那么醉酒则不应成为认定工伤的阻却条件。若简单的因外出吃饭,而成为阻却当事人认定工伤的事由,则与《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明显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纠纷请律师怎么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三、工伤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2、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3、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l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员工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医疗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单位到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4、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单位到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办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单位。

(3)单位收到理赔款后,应该马上转帐到工伤职工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中午回家吃饭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
    一、中午回家吃饭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1、中午回家吃饭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属于正常上下班,并且在上下班经过的路段,就属于工伤。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受伤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申请时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成立,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
    2023-11-24
    267人看过
  • 职工出差时请客户吃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一、职工出差时请客户吃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1、出差在外的时间都应当视为工作时间。而且请客户吃饭也是此次拜访客户的工作之一,代表公司行为,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2、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请律
    2023-06-11
    402人看过
  • 下班吃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一、下班吃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职工下班吃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知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道(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内(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容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2023-05-17
    221人看过
  • 司机搭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算工伤
    一、司机搭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算工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非受伤职工本人负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司机搭车回家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如果不是本人责任就是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劳动仲裁律师的作用大吗?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既精
    2023-06-11
    428人看过
  • 职工在回家途中是否因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
    职工回家途中交通事故是工伤。职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
    2023-07-11
    168人看过
  • 员工陪领导吃饭后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问:某公司职工李某陪同单位领导参加了一个行业协调会议。协调会结束,李某受领导安排,陪客人到宾馆就餐。吃饭之前,李某陪客人打牌娱乐,约十分钟,李某突感不适,当即被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为高血压导致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6小时后死亡。该公司申请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死亡性质是否属工伤。几天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决定书,认定李某死亡不能视同工伤。请问律师: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理决定合法吗?难道李某的行为真的不属于工伤吗?答:工伤指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或与工作相关的人身伤害。一般地讲,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但为了突出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体现工伤保险的立法宗旨,立法上将符合一定条件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李某在工作时间接受领导安排陪客人就餐,属从事与单位利益有关的工作。而接受
    2023-06-10
    363人看过
  • 中午吃饭时间属于工伤吗
    劳动者在中午吃饭时间受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但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依法享受伤残待遇。中午吃饭时间属于工伤吗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20
    2022-06-17
    400人看过
  • 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返回公司途中发生车祸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一、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返回公司途中发生车祸身亡是否属于工伤1、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在返回公司的途中发生车祸身亡,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应当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造成的。请假后离开公司,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情形,请假经批准后回家,与其平时下班后回家是同一情形。2、请假离开公司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对于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属于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履行请假义务时的往返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因此,职工请假回老家参加追悼会,在返回公司的途中发生车祸身亡,属于工伤认定的上下班正常的行径路上,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023-12-03
    475人看过
  •  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这段内容讲述了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根据规定,只要员工因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伤害,同时伤害非员工本人原因或意愿引起的,就应被视为工伤。而员工在出差地非直接从事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工伤。因此,公司应该在员工出差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在员工出差时,无论是在往返于交通工具上的过程中,还是在出差目的地与客户会面或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应被视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因为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伤害,同时伤害非员工本人原因或意愿引起的,属于工伤。员工在出差地非直接从事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 素 材 : 员 工 在 外 出 工 作 期 间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算 工 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在外出工作期间,如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在事故伤害发生时或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2023-09-01
    239人看过
  • 职工外派工作期间吃饭中摔伤是否应认定工伤
    职工外派工作期间吃饭中摔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近日,文登市法院对这起争议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了原告于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该市某行政职能部门作出的不属工伤认定决定书。于某系某建筑公司水暖安装工,2004年8月18日上午10时许,单位领导安排其到本单位职工周某家修理座便器,于某修好座便器欲离开时,正逢周某夫妻中午下班回家,便邀请留下吃午饭,于某接受了邀请,午饭中喝了大约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当吃完饭起身准备回公司时,被放在凳子旁的工具包绊倒摔伤,经医院诊断为颈椎外伤、颈髓损伤并高位截瘫。于某申请工伤认定,某行政职能部门认为其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作出不属工伤的认定。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于某在外派工作期间因吃饭摔伤,是否应认定工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认定工伤,理由是
    2023-06-09
    76人看过
  • 提前午休外出吃饭属于旷工吗?
    在上海当助理工程师的陈小姐,因为迟到和连续两天提前休息外出与朋友吃饭,而被公司连发三次书面警告并辞退。陈小姐认为自己提早离岗不是矿工而属早退,单位没资格对自己发书面警告,故告上法庭。来自江西的80后陈小姐在上海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职,任助理工程师。去年1月28日,公司向陈小姐发出违纪通知,称陈小姐在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20日期间有5次迟到记录,按照公司规章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同年9月6日,公司称陈小姐于2010年9月2日未经请假流程及主管批准擅自离岗,并隐瞒外出真相,再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同年10月25日,公司发出第三次书面警告,称陈小姐于同年10月21日及10月22日未到中午用餐时间擅自离岗外出用餐。因3次书面警告,同年10月28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与陈小姐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去年11月22日,陈小姐申请仲裁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
    2023-06-10
    339人看过
  • 在单位吃饭途中意外伤害算工伤吗
    一、在单位吃饭途中意外伤害算工伤吗法定的工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
    2023-06-07
    363人看过
  • 老板请吃饭,员工途中出车祸算工伤
    2010年五一,小苏等几位员工因业绩突出,公司老板为表彰先进,特意安排全体员工进行会餐。在前往会餐的途中,小苏不幸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受伤,随后肇事者逃逸,至今肇事者未被找到。小苏出院后,他向公司申请报销住院治疗费等,遭到公司拒绝。公司认为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小苏应当向肇事者索赔。那么,小苏参加会餐的行为是否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小苏在此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案例解析虽然小苏的受伤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但是,小苏是在参加公司安排的聚餐活动中受伤,在肇事者无法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劳动工伤认定这一程序来维护小苏的权益是唯一的法律途径。因此,律师建议小苏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小苏依法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本案中,小苏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是有争议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小苏是在前往公司指定的地点参加相关活动。从这一点上讲,小苏的行为并非是个人行为,而是服从公司安排所
    2023-06-05
    468人看过
  • 公司组织旅游项目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当然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点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是否构成工伤,应当从活动的目的性、单位是否鼓励参加、是否承担费用、是否利用工作日等因素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是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放松身心、加强沟通,继而更好地投入工作,此类活动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应当视作是工作原因的延伸。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脱离团队,私自活动期间受伤则不属于工伤。“串岗”受伤属于工伤在自己的岗位上班受了伤属于工伤,那么在串岗替别人帮忙时受伤了,是否属于工伤近日浙江某某莲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在串岗时受伤而引发的劳动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法院认
    2023-07-16
    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员工出来吃饭在返厂上班途中遇属于工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工伤认定】:(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员工在吃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是否有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07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原则上雇员在执行雇用职责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损害,应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是由雇员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外第三方所导致的,受害雇员有权选择向该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考虑寻求雇主的援助和补偿。如果雇主已经为雇员提供了赔偿,那么雇主也有权向实际侵权行为人即第三方进行追责,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 在工厂加班出厂后在家中吃饭回家途中发生意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
      加班出厂吃饭遭受事故伤害,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职工加班中途,因为单位没有食堂,出厂就近吃饭的,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 上班途中吃饭受伤属于工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2
      工人在工作期间用餐系统工作过程中正常合理的生理需求是实现工作效率的必要生理活动。因此,工作中的饮食、厕所等必须正常纳入工作时间,在没有食堂的公司正常外出饮食必须视为工作准备,两者都必须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产生的伤害必须视为工作原因给予工作待遇。此外,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任何用人单位都应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 工伤与工作过程中喝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如果存在醉酒后发生工伤的,不能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可以参看《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饮酒后上班出事故属于工伤原则上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害这三个条件就是工伤!按工伤理赔!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