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商品房预售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填写规范完整,可参考范本。
申请人自行下载,参照范本填写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
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及工商局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
贵安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规建局、审批局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
贵安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书?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
贵安新区房产交易中心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5
工程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方案及施工合同?
工合同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其余原件及扫描件1份,竣工交付方案和工程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制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首页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合同只需协议部分内容
施工单位编制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证明资料?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提供施工现场进度(现状)图片及相关投入建设资金证明文件、凭证等。
申请人编制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7
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录入预售系统信息,贵安新区房地产信息网(http://ga.gzfcxx.cn/)下载
贵安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8
商品房预售方案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预售商品房的,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二)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工程施工合同;(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证明资料;(五)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方案;(六)商品房预售方案;(七)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9
贵安新区商品房前期物业备案审批表?
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1份
贵安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包含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预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现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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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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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4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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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7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必须向房地产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满足相应条件。具体如下: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上述,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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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5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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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办理条件: 1、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施工与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竣工交付时间和施工进度的等。 4、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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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前提条件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