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以另行约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5:52:45 156 人看过

不可以另行约定。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情形外,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

一、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

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计算方式:工作年限x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x2倍。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x津贴或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是产假128天对应的津贴或工资;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三、劳务合同有效期最长多久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务合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单位不得随意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李某在寿光某化妆品公司担任产品销售员,公司与他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以李某没有完成当期的销售任务为由,将他辞退。在李某与公司交涉时,公司拿出当初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约定了当销售业绩不佳时,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李某感到这样规定不合理,遂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以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等事项进行自由约定,但这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都可以自由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约定上,《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
    2023-04-22
    228人看过
  • 年终考核合格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是直接辞退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即使公司因为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辞退,那么事先需要经过调岗培训程序;还需要事先告知,除此之外也不能仅仅因为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就作出决定,还需要看平时考核表现以及工作完成情况。一、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目前事业单位不可以停薪留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相关规定表示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不得实行停薪留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二、离职员工有有没有年终奖?(1)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在既没有
    2023-04-11
    466人看过
  • AB血液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ABblood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定如下:终止化工厂与王先生之间的合同的决定无效;撤销其与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的化工厂承担[案例分析]在中国《劳动法》中,有三条涉及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员工不称职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必须提前30天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分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劳动合同法》重申并进一步完善了上述规定。在本案中,王先生的情况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单方面终止化工厂与王先生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劳动和就业公平原则,属于非法终止,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应予以纠正,《劳动法》第26条和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
    2023-05-07
    58人看过
  • 违约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
    2023-07-03
    366人看过
  •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一、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一、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二、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2023-06-01
    1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提前多久通知劳动者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准备与劳动者续签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只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要支付通知金。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
    2023-08-08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实施以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还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后,可以认为是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的约定必须合理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上班前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更好的保护劳动者,而且在合同中一般都会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最常见的就是合同到期既自动终止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其它情况导致合同终止,那么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法律后果到底是怎样的呢?重庆经冠律师事务所高亚律师解析。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否可以另行约定虽然法律规定,除了必备条款以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
    • 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是否可以约定协议履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4
      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合法,当事人不能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之外约定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约定。2、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