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事故车辆定损”是否属于“价格行为”有关问题的复函》
三、不够伤残级别,能否获得伤残鉴定费用?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是要根据鉴定的项目来进行缴费的,身体多处伤残要进行公式计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一、自行车撞人构成交通事故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或作为公众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须有损害人体或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
交通事故案件之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155人看过
-
如何进行车辆交通事故的定损?
2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
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全损车辆的评估
335人看过
-
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301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营运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交通事故中车辆的停运损失,按照通常的运营收入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对于通常的运营收入情况,由车辆运营人承担举证责任。即车辆运营人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停运的时间内可以获得的合理收入部分。《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
-
什么是车辆折损赔偿,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的处理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车辆折损赔偿即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费用。 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 在确定事故车辆贬值率之前首先确定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因为车辆的贬值率是相对与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而言的。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比较好确定。车辆的贬值率可以看作车辆的折损率,车辆折损率的取值和确定在二手车行业中有一定的依据可以参考,但是又不能照搬,由二手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
-
车辆刮蹭事故逃逸的法律依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此,根据法律,警方应立案受理。但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一般更愿意选择通过保险公司找不到第三方特约保险申请理赔,这样更节约成本。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参考车辆损失鉴定参考的依据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8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