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吸毒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0:02:15 278 人看过

1、协商

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2、调解。

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发出调解协议。

3、仲裁。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仲裁的方式,对于涉及到财产利益关系的案件,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个人债务的处理也可采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对于诉讼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强。

4、诉讼。

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诉讼的时间虽然比较长,但有法院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一、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批复还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了解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对于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行为,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欺骗他人吸毒罪无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多次欺骗他人吸毒的、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处3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怎样判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3、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从重处罚事由。《中
    2023-07-06
    110人看过
  •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强迫别人吸食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吸毒罪需要满足的要求: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别人健康;2、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别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迫别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强迫别人吸毒罪;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强迫他人吸毒罪算什么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
    2023-07-16
    246人看过
  • 制造毒品罪的司法实践
    凡是走私毒品的,不管数量多少,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的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事判处有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有高达死刑的,并且判处没收其全部财产。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一类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看情节。怎么判定制造毒品罪毒品是我国严格控制的犯罪物品,对个人对社会都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制造毒品是重罪,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入刑,制造毒品的行为包括1、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2、使用化学方法及非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3、毒品的精制和4、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都可以统称为制作毒品。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2023-06-30
    27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公诉制度的一项重要完善,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这一规定对于减少讼累,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意义重大,是诉讼经济效益价值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通过对不起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存疑不起诉案件有日趋增多的趋势,应引起相应的重视。笔者试就存疑不起诉在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求能达到更好地行使不起诉权的目的。一、存疑不起诉案件适用条件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1、由谁负责补充侦查?法律规定可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查。现在多数人赞同由公安机关补查,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第一,公安机关查过该案,熟悉侦查的过程和症结所在,加上其侦查装备水平优于检察机关,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劳动且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这一做法也是宪法
    2023-06-11
    164人看过
  • 了解毒品罪中既遂标准的司法实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况特别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我国刑法学界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契约说,当贩卖毒品的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也即双方达成毒品买卖契约的,就应当认为构成既遂;第二种观点主张交付为既遂标准,认为即使达成了买卖协议,只要尚未交付毒品,就不是既遂,即使交易款项尚未支付,只要毒品已交付也构成既遂;第三种观点主张进入交易说,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至于是否实际成
    2023-07-05
    175人看过
  • 实践中司法调解的方法
    司法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诉状后,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解决双方纠纷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此种方法的优越性是: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双方的隔阂,避免将仇气越积越大,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资源和时间。为此,有必要将实践中的司法调解手段和方法进行总结和分析。一、拉家常法拉家常就是聊聊家常琐事,就是把当事人看做自家人、把他们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和睦对话、闲言对答。因为此法是拉家常式,所以在奔入调解的主题上不可直达,特别是疙瘩难解的纠纷更要做到缓、拖、引、拉。缓,即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时要坚持缓冲、缓和、松弛的要领;拖,即低速度,不着急;引,即边说边有意地向正题渗入;拉,就是在完成前面的任务后,才去把要解决的问题拉入正题。比如,郑州高新区法院在调解王某要求离婚案中就是采取这种方法。40多岁的王某与丈夫已有三个孩子,丈夫由于不小心撞断了一条腿,其找借口想和丈夫离婚,
    2023-06-11
    18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中国哪些司法实践中不予彩礼返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在以下情况下,司法实践中不予返还彩礼: 一、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较长的; 三、男女双方已生育子女; 4、其他不予返还的情况。
    • 司法实践中的逮捕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案件的性质。一般来说,案件性质严重,作案人的主观恶性大,其社会危险性也大,被处的刑罚也重,作案人也容易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串供、逃避侦查和审判,继续犯罪甚至自杀。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是指他在犯罪前后的表现及其个人情况。如:多次犯罪还是偶然犯罪;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一贯表现;有无固定职业;犯罪时的年龄,犯罪后有无悔罪表现,等等。一般来说,累犯、惯犯或
    • 激情欠条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1
      如果欠条不合理的话就会认定激情欠条。从欠条的产生原因来看: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
    • 激情欠条在司法实践中的检查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5
      如果不合理的话就会认定激情欠条。从欠条的产生原因来看: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只要没有及时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
    • 司法实践中不能犯的未遂罪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5
      不能犯的未遂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