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土地闲置怎么处理?
1.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
2.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3.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4.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了;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
5.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二、闲置土地有哪几个类型?
1.从土地类型上区分,闲置土地分为国有闲置土地何经批准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
2.从用地批文上区分,闲置土地分为通知书类以及批准书类。
通知书类主要是指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效期或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类型。
批准书类闲置土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3)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当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四、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等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的处置采取征收闲置土地费、延长建设期、协议收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划拨土地闲置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
-
划拨的土地怎么收取闲置费用
340人看过
-
国家怎么处理闲置土地
338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中的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193人看过
-
村集体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204人看过
-
如何认定闲置土地 对土地闲置应当如何处理
269人看过
-
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
135人看过
-
划拨的土地怎么收取闲置费用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6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土部门按规定计算。 一、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未签土地出让合同或未办划拨
-
关于闲置土地的划拨程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0一是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 二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 三是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
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该怎么买卖?如何划拨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划拔土地不能买卖。划拔土地一般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擅自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交易。
-
国家对于闲置土地怎么处置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国有土地改制后划拨权怎么处置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XX根据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XX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1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变更用地的相关手续由有审批权限土地管理部门办理。XX2.对于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改制,如果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均使用拨用地或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