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单位解除员工必须合法,不仅包括解除条件成立、合法,也包括解除程序合法。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在经济上支付双倍赔偿金或者被要求继续劳动合同。
所以,当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所从事的岗位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经过一个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来说,是否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正确提出诉请也很重要,否则,即使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因为诉请不对也不会得到支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
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对不胜任工作着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2、对员工的考核结论
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企业不能不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3、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
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中具体体现。所以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这些表现无需员工认可,但是企业应当进行总结,以求在后期仲裁或者沟通的过程中。使企业的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能够足够的实际表现支持。
-
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解除
83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直接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的
269人看过
-
未和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474人看过
-
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306人看过
-
怀孕女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83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可以调岗么
130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能否被辞退?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就算你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要先给你调整工作岗位,再次不能胜任的,才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2.《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
-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可以直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便合同还没到期,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呢——一、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二、法定事由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如果劳动者存在以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在通知书中注明辞退原因,法律依据和经济补偿金数额。二、对于不胜任工作,不能简单的辞退,需要先行培训,而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
-
公司不能胜任工作而需要劳动合同解除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61、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转正后不胜任,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转正后不胜任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直接约定为条件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实践中,尤其是对企业的销售人员,企业经常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在固定的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外约定,如果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规定的销售额,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亦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工作,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企业无需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那,本律师认为该约定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众所周知,劳动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