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6 17:30:05 430 人看过

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

由于特殊防卫权是法律在某种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特殊的防卫权,因而法律规定仅限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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