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关系的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4:11:57 120 人看过

一、变更劳动关系的的原因有哪些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1、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2、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处可以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3、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劳动法律事实

(1)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一般情况是主体双方意思一致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主体一方的违法行为,还可以是事件。例如,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3)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及事件。例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有哪些变化?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有哪些变化?国有企业劳动关系整体变化过程:从“量变”到“质变”我国实行的是渐进式的改革,这使得改革初始阶段在城镇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用工制度,即“二元用工制度”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是政府控制部门(主要是国有企业),另一方面是市场主导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主导部门即非公有制领域,其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是典型的市场化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明确,是典型的劳资关系和雇用关系;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完全由市场价格来决定,身份、等级和地位在这里不起作用,不存在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企业也没有诸如干部和工人的固定身份;劳动力的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工资报酬的决定在遵循“资率不高于边际生产率”这一经济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并且反映不同素质劳动力的稀缺程度;劳动关系双方保持着明确的契约关系,企业和职工按照雇用合同保留着解雇和辞职的权利,等等。产权改革:新的劳动关
    2023-04-29
    1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变更的法律指引
    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变更有: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关系变更的流程一般是什么呢1、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由对方当事人在《通知回执》上签收。3、被通知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答复通知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按对方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4、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到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二);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双方当事人在
    2023-07-06
    131人看过
  • 有哪些合同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1、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一、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不履行的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2、当事人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影响相当;3、疫情导致合同未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4、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
    2023-06-19
    356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形成有哪些原因
    其一,我国几千年来盛行的旧的结婚仪式的影响。在一些农村和偏远的山区,群众们仍然沿用旧的传统习惯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认为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不能变,儿女的婚事须由父母作主,结婚要由父母和亲友们操办,订婚并举行结婚仪式后,才认为是“合法”的夫妻。因此,对结婚登记不注视,群众普遍认为结婚只要举行了婚礼,即得到了社会承认,办不办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关系。其二,改革开放之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介入。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掀起了性解放浪潮,蔓延到东欧许多国家。尝试婚姻、模拟婚姻、同居不结婚等大有同传统婚姻制度分庭抗礼之势。近半个世纪来,同居现象在西方的发展经久不衰。随着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不断深化,同居之风近些年来在观念较为保守的东方也逐渐流行。一些人随随便便,认为“婚姻不应受到社会的干预和道德的约束”,或认为“爱情与结婚不能相提并论”,不登记就结婚或美其名曰“试婚”。其三,法制宣传教育不够经常、深入。
    2023-06-13
    454人看过
  • 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的原因: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二、股份变更类型:1、协议转让股权。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六)企业投
    2024-03-22
    120人看过
  •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原因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具体理由包括: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传统劳动法理论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重劳动关系存在与对策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但是
    2023-08-11
    50人看过
  • 哪些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
    一、哪些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能够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如下:1.双方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的;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若继续履行会出现显失公平情形的;3.其他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撤销合同与变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撤销合同与变更合同的区别:
    2023-06-19
    207人看过
  • 导致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仲裁败诉的原因有哪些?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不知道法律的规定,或者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可以避免法律责任,所以都不愿意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二、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还有些企业,虽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其公司管理不严,导致劳动合同遗失或者被员工离职时拿走由企业保管的劳动合同。当员工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企业却无法证明已经事实上签过了劳动合同,从而败诉。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与劳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完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
    2023-03-04
    471人看过
  • 合同变更需要的条件以及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一、合同变更需要的条件当事人变更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其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4.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二、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合同变更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三、合同内容变更的注意事项合同内容变更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
    2023-05-03
    147人看过
  • 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中止都有哪些原因?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女员工在三期内违规,公司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9、40、41、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第一句话。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2023-04-29
    363人看过
  • 仲裁上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可以是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
    2023-02-27
    10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可以变更吗?
    劳动合同的期间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间想要变更的话,就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允许的。一、公司换公司签合同有赔偿吗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原来的合同的甲方和重新签合同的甲方是否为不同的法人,或者是否是变更后的法人。如果是不同法人,合同不到期,要重新签订的话,正常应当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再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果签订新合同的时候未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你此前的工作年限应该是连续计算的。如果是变更后的法人,你愿意签订合同的话,可以视为合同的变更。拒绝签订的话,原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已经撤销了,那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二、农业集团内部转岗需要重签合同吗合同期内调岗,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直接变更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
    2023-03-23
    121人看过
  • 员工因与单位劳动关系变更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同意,这时劳动合同不能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本法第
    2023-08-05
    39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2023-08-08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6
      随着经济发展的迅猛加速以及新生代年轻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改变,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出井喷状况。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 哪些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会有哪些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变更一般是因发生变更工作地方、工种和工作职务的劳动法律事实而引起的。
    • 劳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变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8
      劳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用工主体(即实际用工单位)发生变更。 我的理解是:用工主体变更,虽然未改变劳动关系,但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书面的或其它形式的)产生了影响,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有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具体而言,还是应就原外资代表处的主体变化原因、协议期内劳动报酬待遇等进行综合的考量与商议。
    • 劳动主体变更会引起哪些原因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1你人事做好操作,就不会断交的,责任在你。2落户本来就很难,加不加分无所谓。3累积司龄。4老板想多给钱,那就补偿。5与2相同,本来落户就很难。就在原来公司,也不是100%的能落户的。
    •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如不按规定补偿,劳动仲裁时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