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占用公共走廊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4 11:40:31 296 人看过

公共走廊属于公共场所,权属非业主所有,可以向物业投诉该业主。因占用公共走廊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的,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区业主占用公共走廊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n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n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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