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耕地问题向法院起拆多久能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6:59:39 265 人看过

关于农村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的行政处理时限为六个自然月。

在我国,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于接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向利益相关者提出具体的调查处理意见。

若是由于案情过于复杂等原因,导致在既定时间内无法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则可经过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批准,适当延长调查处理期限。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收到起诉书之后,将对其进行严格审查。

如认为具备诉讼条件,则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审理;反之,若判定为不满足诉讼条件,则在同一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在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应在三个月以内作出一审判决;而在适用普通程序的状况下,须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一审判决的制作过程。

对于二审案件,通常会在三个月之内予以判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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