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11:51 76 人看过

(一)出卖人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电话:.

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甲方向乙方提供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
    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尽可能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便于履行。特别是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方式、质量标准、价款报酬、结算方式,更要力求表达得清晰、明确、完整,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例如:违约条款约定得不具体,就无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就难以得到赔偿。民法典中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如何认定效力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使合权利和义务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
    2023-08-18
    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一、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只要是劳动合同一定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范本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劳务协议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
    2024-01-16
    269人看过
  • 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
    一、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合同产生民事纠纷的,如果是合同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其他纠纷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
    2023-05-03
    327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权责界定:广告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悬赏广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要约发出后,广告人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付应当给付的报酬;撤销悬赏广告的赔偿义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
    2023-08-07
    3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1、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标准→②质量说明标准→③协议补充标准→⑤推定标准→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⑥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1)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2)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但是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A、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目的是为了订立买卖合同;B、买受人基于出卖人所作的质量说明才与出卖人订立了合同;C、出卖人所作的说明必须是对标的物质量的说明,而非对标的物价值发表主观见解和评价。(3)协议补充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4)推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不能达成补充
    2023-01-28
    472人看过
  • 签订履行买卖合同的双方义务
    (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
    2023-06-14
    67人看过
  • 权利义务划分:代理合同与买卖合同
    代理合同一般来说,经营风险要小,责任最终由对方承担,但是经销合同,也可能会有代理经销情况,也可能会有自买自卖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的经销。具体来说,代销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2、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3、代销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4、从法律关系上讲,代销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销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隐名代理和经纪合同有什么区别?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的区别:(1)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不同:隐名代理行使介入权的主体是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已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
    2023-07-18
    334人看过
  • 如何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方式是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一、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循哪些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循的原则有:(一)合法原则。指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的主体、订立形式、订立程序、合同内容、履行方式;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等,都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二)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在设立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等方面,要公正、合情、合理。(三)平等自愿原则。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四)协商一致原则。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取得意见一致后,订立劳动合同。(五)诚实信用原则。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2023-02-18
    68人看过
  • 劳资双方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一般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后者指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内容,但当事人如约定,就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有关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在保险实践中,保险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尤其是调岗调薪是最为敏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4、34、35条分别对劳动合同变更进行规定。其中,33、34条主要是针对合同主体的变更,关于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变更主要体现在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践中,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用人单位与劳
    2023-07-13
    461人看过
  • 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例如贷款人享有请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及其利息、监督检查借款人使用贷款情况等权利,与此对应的,借款人负有返还债务、依约使用贷款等义务。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终止即贷款合同的终止,包括贷款已经按照约定全清偿、双方解除贷款合同等情形。一、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以下内容:1.贷款人权利义务(1)贷款人的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贷款人的权利贷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2.借款人权利义务(1)贷款人的义务贷款人有义务提供真实情况;贷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贷款人有义务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可以是无偿的,如果当借款为无偿时
    2023-07-26
    150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夫妻双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其中第(五)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明确为:(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如果双方
    2023-07-17
    2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
    首先,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其次,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第三,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一、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方式有哪些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方式如下:1、通过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是实现探望权的主要途径;3、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居住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的执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4、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探望权;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的诉讼权利而起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可以终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
    2023-02-24
    143人看过
  •  合同条款:规定采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键部分
    采购合同中应包含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颜色、款式、尺码、品牌号等规格要求,以及商品的质量、包装、价格和结算方式等关键条款。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以及商品验收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这些关键条款能够保障双方权益,减少纠纷和损失。采购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1.商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避免使用统称,具体说明商品种类;2.商品的颜色、款式、尺码和品牌号等规格要求;3.商品数量,需使用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表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
    2023-11-06
    219人看过
  • 抚养权的法律定义:父母的权利与义务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祖父母代办抚养权对子女有影响吗是有可能的,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都想要孩子,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爷爷,这样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
    2023-07-1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1、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
    •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办理二手商品房的交易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程极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例如,对卖方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上述情况的存在就导致某些交易无法完成,有
    • 出卖人与买方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双方权利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该权利的产生有严格的前提:其一,卖方与在后买方属恶意串通。卖方的恶意是不言自明的,关键是在后买方是否与卖方恶意串通。许多情况下,在后买方很可能根本就没有恶意,更谈不上与卖方恶意串通了。如果明知该房属于重复销售,理智的
    • 买卖双方的义务,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一致,是否影响合同的履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应的,即出卖人的权利就是买受人的义务,反之,买受人的权利就是出卖人的义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①交付标的物。是指买受人将标的物的占有转移给买受人。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在标的物转移占有的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③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转移
    • 二手房纠纷通法律知识如何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5
      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知识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移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