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还是不动产,车辆归属何种类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20:51:26 272 人看过

车辆是动产。

因为汽车和轮船,飞机一样都属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不但是个人所有的静态意义上的财产,且涉及到公共安全,不同于其他动产。但是由于转让等都需要登记,履行相当于不动产的手续,因此有些场合就视作不动产处理。对汽车和轮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类似,但汽车、轮船不能说是按不动产对待。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为:

1、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2、耐久性不同,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的,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好损,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不动产一般都是寿命长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不动产证租赁是啥意思

不动产租赁是指购房者在找到合适的商品房开发商之后,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不动产证,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文章
  • 不动产归属如何认定呢
    一、当登记权利人与事实权利人不一致时1.根据登记的推定效力,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被推定为正确的权利人,免去登记权利人积极正面自己权利真实性的义务;2.只要事实权利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争议不动产的权利,由登记推定的权利正确性即被推翻二、民间借贷与房屋借名登记关系的认定1.当事人合同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a.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以支持;b.但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原因被查封或者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房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a.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b.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借名购买
    2023-05-05
    398人看过
  • 不动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不动产产权产权的确定,要看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一、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
    2023-06-28
    62人看过
  • 不动产权归属如何确定,不动产包括哪些
    一、不动产权归属如何确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不动产产权产权的确定,要看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
    2023-04-19
    404人看过
  • 土地属于不动产还是动产
    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是一样的,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属于不动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所以土地所有权是无形资产,其属性是不动产。一、房屋初始登记的意思是什么啊?房屋初始登记又被称为首次登记,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进行的第一次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都存在着权利的初登记的问题。二、办不动产证房子能买卖吗房屋办不动产证后还可以买卖,买卖过户后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只有进行不动产登记后才有效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
    2023-03-22
    10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种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生效。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3、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
    2023-02-14
    114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类别
    不动产物权
    关于不动产权利的类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房地产他项权利的类型是什么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商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房钱。典质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条件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典质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典质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典质物。当合同
    2023-07-19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更多>

    #不动产权证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类别8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5
      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填写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不动产信托种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不动产信托是什么意思,如何分类 不动产信托也可称之为房地产信托,简单来说,就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将所有权移转给受托人,使其依信托合同来管理运用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以不动产如建筑物、土地(不含耕地)等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将不动产透过开发、管理、经营及处分等程序,提高不动产的附加价值,并将受托成果归还给受益人的信托业务。 二、不动产信托种类 按照信
    • 不动产权利种类8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0
      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填写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机动车辆保险种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机动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机动险种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种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种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生效。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