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工厂破产是否影响到工人们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24:52 114 人看过

工厂宣布还能拿到破产工资。破产清偿工厂应当按照规定的清偿程序,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和计算基数共同确定,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宣布破产工资要发吗

要发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1、批捕期间事业人员工资待遇会受到影响的,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2、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二、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
    2023-04-28
    95人看过
  • 工伤后福利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工伤后福利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2023-04-15
    90人看过
  • 公司转让后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影响?
    公司转让,如果只是更换劳动合同主体,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公司无需补偿。如果转让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转让应该怎么处理员工公司转让属于投资人变更,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资人依法承继之前投资人的法律义务,老员工的利益并未因为转让而受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
    2023-07-05
    379人看过
  • 防疫政策影响员工工资待遇
    防疫期间不能上班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试用期上班几天有工资吗?有工资,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7-16
    151人看过
  • 孕产期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影响工资待遇
    一、孕产期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影响工资待遇不影响工资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其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二、产假不给工资怎么办产假不给工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法》第七
    2023-11-02
    223人看过
  • 医疗期内的工伤工资待遇问题
    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怎么发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
    2023-08-05
    488人看过
  •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不应该受到影响,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按照产假前待遇发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产假期间被单方辞退的仲裁流程有哪些?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
    2023-03-02
    120人看过
  • 临时工工伤住院期间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临时工工伤住院期间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不会,自劳动法实施,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二、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
    2023-04-15
    304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问题
    一、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问题停工留薪期及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具体来说就是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会发放。职工在此期间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标准来按
    2024-02-08
    285人看过
  • 暑假工工资待遇问题引关注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暑假工不签合同暑假工应需要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在应聘上兼职岗位之后,可提出签订劳务协议的要求,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推脱,又希望继续工作,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保留能够证明你从事这份兼职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记录等。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3-07-12
    418人看过
  • 厂里和职工对工伤工资是否有影响?
    职工在厂里受工伤,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并且职工因工作受伤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需要延长,要提交相关资料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核和确认。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工资按底薪发合理吗不合理,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正常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2023-06-30
    196人看过
  • 问:工伤会对工伤厂产生影响吗?
    有。不管是由个人或单位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单位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被认定工伤的,单位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工厂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的,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工厂承担(一般费用很少)。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工厂需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未扣款对工伤赔付会有影响吗工伤保险未扣款对赔付的主体有影响,对赔付的标准一般没有影响,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变成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劳动者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023-07-07
    337人看过
  • 工资发放遇难题,小厂员工亟待解套
    小厂没合同没厂牌讨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私人小厂倒闭工人工资怎么处理私人小厂倒闭工人工资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私营企业倒闭并且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让劳动部门介入调查,追加被拖欠的工资,如果企业破产的,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2、如果工厂倒闭后,所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分配结束,劳动者无法获得分配;3、如果已经支付了破产清算费用,仍有剩余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等,能全额支付的,全额支付,不能全额支付的,要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也需要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
    2023-07-11
    475人看过
  • 工厂申请破产对哪些人有影响
    工厂申请破产的,受影响的人主要包括工厂的工人、工厂的债权人、工厂的股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1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受了工伤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有哪些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3
      总体上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方面: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
    • 工厂搬迁员工待遇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果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工资待遇吗,工资待遇劳动者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影响工资待遇,如果因此调整劳动者的职务等情况时,劳动者的报酬或者工资会受到影响,劳动者和工资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协商一致确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
    • 2018年企业破产职工待遇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员工三天旷工是否会影响薪资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如果擅自旷工并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员工之前上班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不能因此拖欠或拒绝支付工资。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