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0:06:42 172 人看过

一、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办法如下: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以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验。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三、拆迁安置房产权如何确权

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确权方式如下: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正在进行房屋确权拆迁怎么办?
    一、正在进行房屋确权拆迁怎么办?正在进行房屋确权拆迁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中,小产权房被拆迁会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是否能够补偿: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并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筑,被拆迁有补偿。但是,因为购买小产权房后不能拥有所有权,所以,拆迁补偿款归于有所有权的集体内部。不过,如果买家跟卖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若被拆迁全部补偿归于买家,那么卖家拒绝支付补偿的,买家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被拆迁无补偿。不过,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对此无过错的,比如被卖家欺诈买到小产权房,那么照样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二、遇到强拆后的维权具体步骤是什么?1、强拆之前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
    2024-02-03
    332人看过
  • 对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如何拆迁
    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而言,城市房屋拆迁流程如
    2023-02-17
    439人看过
  • 争议答辩的房屋拆迁仲裁
    被申请人:乙方住址:兰州市路187号电话:0931-87773被申请人因与申请人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争议,不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裁决书》,现提出仲裁答辩意见如下:一、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公示的房屋测绘面积存在程序上不合理和不合法,剥夺了被申请人合法的异议权利。其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公布后的一天内提出书面意见,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被申请人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来对此提出异议。其二,申请人将套内面积和共用面积合计即为被申请人的总建筑面积,存在多处疑问。该套内面积是指套内使用面积还是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面积是指共用使用面积还是共用建筑面积?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分摊原则等等都没有公开。而这些对被申请人对公示的测绘面积提出异议是至关重要的。申请人没有公开以上几个方面的数据和计算依据,被申请人又该如何提出异议?被申请人又如何知道自己应得的房屋面积实际数额不符合
    2023-07-03
    127人看过
  • 房屋拆迁争议:如何妥善处理引发争议的拆迁问题?
    解决房产拆迁纠纷的办法是当事人之间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依法进行处理;但如果对行政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2、回迁安置房的选择。3、签约中注意谈判地位和合同细节。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房屋拆迁争议:如何妥善处理引发争议的拆迁问题?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
    2023-12-11
    329人看过
  • 房屋已拆迁还可以有争议吗
    一、房屋已拆迁还可以有争议吗若拆房仍有相关房产争端事宜未得解决,被拆迁者或该房屋租赁人如在规定的搬离期限内未能履行搬离义务,那么该拆迁方便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同时亦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事项。在诉讼期间,该拆迁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已垮如何补偿拆迁费房屋已经倒塌,对倒塌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对倒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的价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1、货币补偿。2、产权置换。3、结合型补偿。征地补偿款分
    2024-03-23
    38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及其争议
    现实生活中,由于政策或者办理贷款的原因,房屋登记的所有人往往不是实际所有人,但因登记所有人家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离婚,要处理房屋,会侵害实际所有人的权益,登记所有人又不能单方面将房过户,所以实际所有人会提出一个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确认其房屋所有权。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确认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确定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
    2023-07-02
    316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解读: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怎么定?应参考就近新建商品房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
    2023-04-13
    312人看过
  • 房屋拆迁争议的诉讼途径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两种方式: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4,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
    2023-07-19
    39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主体怎么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一、居委会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房屋拆迁吗?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
    2023-06-25
    288人看过
  • 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不拆迁了怎么办
    一、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不拆迁了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乃重要财产权益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人得以对自有房产行使持有、利用、收益及处分的各项权利。此四大权能涵盖了:1.占有—所有权人对房地产在实际上的掌控或主导地位;2.使用—所有权人依据房屋特性与用途,对其进行合理利用;3.收益—所有权人依法律规定,从对房屋的利用中获得相应利益;4.处分—所有权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对自有房产实施事实上或法律层面的处置,从而导致自身失去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已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
    2024-07-24
    39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
    2024-02-01
    41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工作中房屋有争议的,拆迁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一、房屋拆迁工作中房屋有争议的,拆迁工作人员如何处理关于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若房屋产权人尚未明确或存在变量情况则可能导致无法签署相应的拆迁补偿协议,然而拆迁进程又亟待推进,因此需要纠纷方尽全力在房屋拆迁主管机构公示的固定时间段内尽早解决纠纷,从而确保拆迁任务能够顺利执行。面对所有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方有责任提出安置补偿计划,上报给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在得到行政部门的许可后,拆迁方可继续实质性的拆迁工作。同时,拆迁方还需向公正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详细勘查和记录,以确保拆迁行为合法有效。为了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拆迁方所提议的安置补偿计划必须先经过县级以上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能展开实质性地拆迁行动。由于目前的产权情况不明晰,拆迁方独自提出的安置补偿计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与批准后方能生效,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房屋产权人的权益。其次,在
    2024-07-14
    55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的确权流程
    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房屋确权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及确权流程是什么1、时间上无法明确。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农村房屋确权流程:(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
    2023-07-03
    444人看过
  • 所有权争议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要如何发放
    房屋拆迁活动中,经常会出现共有权人对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一般来说,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在签约期内无法签约的,拆迁方会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载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并将这一笔补偿款存入指定账户。共有权人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对房屋产权有了清晰的界定之后,再将补偿款支付给其中一人或分别支付给全部共有权人。在现实中,很多被征收人因为房屋权属争议而迟迟拿不到补偿款,甚至因为自己内部的纠纷而忽略了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建议各位被征收人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先一致对外,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解决内部补偿款的分割问题,避免因内部纷争而耽误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及时获得补偿安置。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几种第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
    2023-03-16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遇到权属有争议怎么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0
      产权纠纷的房屋是指房屋产权关系存在争议,产权人还未确定的房屋。时,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拆迁人提出的安置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由于产权未确定,拆迁人单独提出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房屋产
    • 因不服拆迁决定导致的房屋拆迁争议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行政诉讼处理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对于当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拆迁决定有争议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相关权利,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房子是有可能会被强制拆迁的。
    • 权属争议的房屋什么情况下拆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产权纠纷的房屋是指房屋产权关系存在争议,产权人还未确定的房屋。时,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拆迁人提出的安置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由于产权未确定,拆迁人单独提出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房屋产
    • 房屋拆迁土地怎么确权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22
      1、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部门会展开详尽的房屋调查工作,此环节可用于对房产进行确权并提交给征收部门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组织并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地理位置、使用目的、建筑规模等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同时要求被征收方予以协助与配合,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开披露。一旦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任何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变更房屋用途等可能导致补偿费用增加的行为均禁止;若违规操作,则不予补
    • 房子确权后有争议,房屋有权确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1
      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