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应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22:10 211 人看过

根据1997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6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3日公布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属于违法借贷,出资人收取的高额利差应充抵本金,出资人,金融机构与用资人因参与违法借贷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出资人将款项或票据(以下统称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并将资金自行转给用资人的,金融机构与用资人对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

2、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依照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

3、出资人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再指定金融机构将资金转给用资人的,首先由用资人返还出资人本金和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镥机构因其帮助违法借贷的过错,应当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不能偿还本金部分的百分之四十。

4、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自行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返还出资人本金和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金融机构因其帮助违法借贷的过错,应当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不能偿还本金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本条中所称交付,指出资人向金融机构转移现金的占有或出资人向金融机构交付注明出资人或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的下属部门)为收款人的票据。出资人向金融机构交付有资金数额但未注明收款人的票据的,亦属于本条中所称交付。

如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行为确已发生,即使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的存单、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的存款合同存在虚假、瑕疵,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超越权限出具上述凭证等情形,亦不影响人民法院按以上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否公平合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的规定,我国民间借贷纠纷有以下的处理:1、报警,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该调解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2、自行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书;3、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有效维护自己利益。民法典民间借贷纠纷中胁迫应该如何认定1、进行民间借贷时,一方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在违背自己愿意的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的,就可以认定为胁迫。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
    2023-07-01
    238人看过
  •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解决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二、民间借贷纠纷应
    2023-06-01
    39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
    我国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事实的审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别是:对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对借贷履行事实的审查、对现金交付的审查。一、对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债务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借据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一)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提供笔迹比对样本等鉴定配合义务。(二)债权人提供的借
    2023-06-13
    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欠钱不还案件的处理方式
    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通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和处理一)认定当事人以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的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年12月13日,法释[1997]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存单纠纷规定》)第5条确定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内涵与外延,它是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认定的关键,以区别于存在用资人和借贷情形的存单纠纷案件。一般存单纠纷案件当事人只有两方,即存单等凭证的持
    2023-06-09
    80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从民间借贷法院的处理方式看起
    民间借贷法院的处理: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高利润贷款给借款人,借款人提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2、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单位职工筹集资金,借款人提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3、贷款人提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4、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性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法院管辖1、被告住所地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
    2023-07-06
    140人看过
  •  非法代理行为的表现形式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无 权 代 理 与 越 权 代 理 不 属 于 滥 用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属于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代理行为,导致代理行为无效或者产生法律后果。这两种代理行为都是滥用代理权的表现。首先,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023-09-04
    462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与法院的应对策略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民间借贷可以主张不安抗辩吗民间借贷是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但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该在借贷合同履行之前,如果借款已经给付的,再行使不按抗辩权就意义不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步骤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
    2023-07-03
    275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中,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
    关于债务追讨,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2023-02-21
    11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怎样处理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应当依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来确定。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即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放弃自己的主张。其次,二审程序不是对第一审程序的简单的重复,二审程序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裁判,解决在第一审中未能解决的纠纷。而一审程序已经解决的、没有争议的问题,即当事人未上诉的部分,二审中一般不重复处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多久作出终审判决?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起诉符合本法第五十二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受理
    2023-07-28
    324人看过
  • 以借条形式起诉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难题及对策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借条形式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每年以不低于30%的增幅递增。其中,2011年收案345件,2012年549件,增幅高达55%;2013年上半年收案数已达367件,上诉率27%。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审判形势日益复杂,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以借条形式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资金是否交付和借贷事实是否发生的问题。因民间借贷均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之间,双方一般不签订借款合同,而是书写一张寥寥几字或十几字的借条,合同的履行细节尤其是资金的交付在借条上得不到反映。以借条形式起诉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掩盖了其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在许多建筑工程、买卖等合同关系中,债权人为方便实现债权,要求合同债务人向其出具了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借条,在起诉时,这些借条掩盖了其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代之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以借条形式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夹杂不法行为诉求之
    2023-06-09
    83人看过
  •  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应对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在平台上公示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规则调整方面,协议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平台可以单方更新、调整该电商平台规则,商家不接受时即终止协议并停止在该平台的经营。同时,协议规定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平台监督和管理,平台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单方决定和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在平台上公示。规则调整方面,协议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平台可以单方更新、调整该电商平台规则,商家不接受时即终止协议并停止在该平台的经营;协议亦规定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平台监督和管理,平台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单方决定和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 根 据 素 材 规 定 , 如 何 对 电 商 平 台 规 则 进 行 调 整
    2023-10-09
    253人看过
  •  法院怎样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
    这段文字描述了人民法院受理与著作权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这些案件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权属、侵权和合同纠纷,以及涉及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相关权益行为,以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总之,这些案件与著作权有关。人民法院受理以下与著作权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一)涉及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权属、侵权和合同纠纷的案件;(二)涉及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相关权益行为,以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三)其他与著作权相关的纠纷案件。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案 件 涉 及 的 具 体 内 容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案件涉及的具体内容。首先,甲乙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小饭馆,并聘请了丙为厨师。然而,由于甲乙两人经常因为经营问题发生争执,导致丙不堪压力,最终选择了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障劳动者
    2023-09-08
    95人看过
  •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是怎样的
    一、如何防范医疗纠纷?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5、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
    2023-02-20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 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方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2
      1、在保障你生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你工资, 2、如果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在保障你们生活需求情况下,也可执行你妻子工资, 3、如果他是原债权人(出借钱的人)的话,他出具的声明就是你已偿还借款的证明,否则,他的声明只是一份证据,且其证明力要低于欠条的证明力, 4、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无效。如借条没写利息,开庭你不认可,法院不会支持。 5、如果声明人和出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哪些情形,应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 法院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应作出如何的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6
      1、金融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人未向金融机构交付上述凭证所记载的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不存在存款关系,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持有人以上述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 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1、如果对方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法院判决是由其个人偿还借款,你可以查询下,其名下是否有别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用来偿还债务。还可以查询下,其在儿子的公司是否是股东,如果是,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用股利偿还债务或要求转让对方的股权用来偿还债务。 2、如果对方是以公司名义借款,你了解下厂子是如何手续不足,能否补足,也可以要求其转让厂子的股权,说白点就是卖掉厂子用来偿债
    • 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银行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
      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银行借款合同是指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合同。以存单方为表现形式的银行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出资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用资人都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为: (1)出资人将款项或票据交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