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第2款中关于遗忘物的定义及其特点。遗忘物指的是由于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疏忽,或者由于遗忘而失去占有和控制的物品。其特点是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此,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第2款的规定,遗忘物指的是由于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疏忽,或者由于遗忘而失去占有和控制的物品。所谓遗忘物,是由于物主主观上的疏忽,而将财物遗忘在某一特定的地方。2、它的特点是,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3、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如何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指在他人委托保管财物期间,侵占并遗忘该财物的人所犯的罪行。判断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属于他人委托的财物:首先需要明确,该财物是否属于他人委托给行为人保管的财物。如果是他人委托的财物,那么行为人只有在故意违反他人委托意愿,或者明知他人委托的财物是特定的人所有的,才能构成侵占罪。
2.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是判断侵占罪的重要因素。如果行为人只是暂时遗忘了自己的财物,而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不构成侵占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遭受损失,并仍然将财物据为己有,那么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 是否影响委托人的利益:侵占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还要求其行为会对委托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就更加构成侵占罪。
4.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判断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时,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只有当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其行为会对委托人的利益产生影响时,才能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疏忽,或者由于遗忘而失去占有和控制的物品。其特点是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此,在判断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属于他人委托的财物、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影响委托人的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当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其行为会对委托人的利益产生影响时,才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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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遗忘物与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中遗忘物和遗忘物如何区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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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的遗忘物应如何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展开全部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一般是指被害人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得按本罪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