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遗忘物的鉴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主要是被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一个地方,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构成侵占罪的案件中的遗忘物有要求:必须是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构成侵占罪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第2款所称之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的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或者遗忘而失去占有、控制的物品。所谓遗忘物,是由于物主主观上的疏忽,而将财物遗忘在某一特定的地方。 2、它的特点是,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 3、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
-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的区别
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主要在于: 1、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2、侵占遗失物往往是无意识的,而遗忘物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 3、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
2020.01.02 119 -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什么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是: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0.12.05 158 -
侵占罪中遗忘物应如何认定
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 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
2020.03.04 126
-
侵占罪中遗忘物与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中遗忘物和遗忘物如何区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
2022-03-08 15,340 -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主要是被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一个地方,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
2022-11-07 15,340 -
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吗?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主要是被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
2021-10-01 15,340 -
侵占罪中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主要是被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
2021-10-01 15,340
-
01:01
职务侵占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853 2022.04.17 -
01:05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侵占他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犯罪。我国各省市规定的侵占罪数额标准有所不同
3,860 2022.04.17 -
00:56
刑法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刑法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58 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