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屋管理单位:
为了提高房屋及设备的小修服务质量,增强管修人员小修质量意识,推行小修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房屋及设备小修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发给你们,并按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组织房管、修缮、物业等管修人员认真学习《标准》,熟练掌握房屋及设备小修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及时限要求。
二、各管房单位的房管、修缮人员通过贯彻《标准》要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敬业爱岗精神;通过执行《标准》进行一次服务技能的练兵,达到小修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执行本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应从向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收取的普通公有住宅租金或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支出,公共部位的小修费用应从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费及委托管理费中列支,除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非正常损坏及本市另有规定外,不应向使用人收取费用。
四、本标准于98年9月1日起试行。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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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管理范围及其业务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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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房屋及其装修补偿标准变更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因建设拆迁或收购村(居)民有合法批准手续房屋的,平房、杂屋、偏屋、棚屋仍按市政府岳政发(2001)24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但砖混(木)楼房的拆迁单价和收购单价分别上调5%、10%补偿。根据国家“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户主必须系本村(居委会)常住人口,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超过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不予补偿,其地上建筑物一律按同类房屋拆迁或收购单价的70%补偿。凡杂屋、偏屋对外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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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产房屋暂行管理办法2021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9关于清理整顿公产房屋的决定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整顿公产房屋建议、市法制办公室审查、市房管局与城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公产房屋进行清理整顿。 一、清理对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产房屋。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