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不登记有什么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9:32:59 381 人看过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郑州房屋买卖流程

郑州房屋买卖流程先和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以及房屋现在的产权所有人及其他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最后需要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在买卖双方交付房屋之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就此完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

1、准备身份证明、和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2、双方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4、领取新房产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房地产转让、房屋权属登记
    申办材料一、单位房屋权属登记:除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按下列内容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1、初始登记:①申请表;②建设项目立项批复;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房屋竣工验收报告;⑥具备房产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面积测定报告。2、转移变更登记:①申请表;②原土地使用证;③原房屋所有权证;④相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证明及文件。3、遗失补证登记:①申请表;②刊有声明作废的,并委托房屋产权监理所补发公告,若无异议,根据规章六个月后具结补发权证。二、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私房登记必须由权利人亲自办理,因故不能亲自前来,可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公证),并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1、新建房屋登记须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2、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房屋登记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原房屋产权证;3、遗嘱继承的房屋登记须提交原房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抵押一定要登记吗?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一、不动产抵押只有登记才能设立抵押权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不动产抵押,除了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能生效。但是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债权人并不享有对这个不动产的抵押权,无权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对不动产变价处分并优先受偿,但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抵押人补办抵押登记,或者判决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这会导致什么法律风险?比如甲和乙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一套房子作为抵押物,但是没有办理登记,那么,当甲的债权无法实现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乙补办抵押登记手续,但是倘若乙又承担了别的债务无法清偿,导致房子被做了财产保全,那么,这个抵押手续就办不了。那你只能要求乙按照约定房子的价值承担补充清偿的违约责任,但是乙还身负数债,如果他的财
    2023-06-08
    302人看过
  • 转让房产需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房地产转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通过交易、交换和赠与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宣传的方式,只有宣传才能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3-07-03
    35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不登记股东名册
    关于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效力。股东名册是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置备的公司文件,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并正确记载的义务。以股东名册记载股权转让,并确定股权转让的效力,有利于准确判断股东资格和股权转让时点,认定股权转让是否完成,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公司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以股东名册登记为生效要件,也符合我国民事立法关于物权变动登记生效的原则。但公司实践中,很多公司没有置备股东名册或者记载不实,股东名册与物权登记相比较也有登记主体不同、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公司法规定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以及起到一定范围的公示作用,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转让生效标准过于严格,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因此,可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为股权变动生效要件,但如有相反证据证明可以推翻股东名册记载,则可认定股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它公司文件,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和会议
    2023-08-16
    177人看过
  • 抵押物转让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1、抵押人处分抵押物过分自由,不利于交易安全和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在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买受人取得了抵押物的所有权,但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仍未消灭,抵押权人将抵押效力追及于买受人。这时,买受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使抵押权消灭,然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要么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清偿抵押人的债务,然后再向债务人追偿。这两种选择均是以买受人以自己的财产或受让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以实现抵押权人的债权。虽赋予了买受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的权利,但对于已支付了受让财产对价的买受人来说,仅赋予追偿权是不够的,也是不公平的。这使得财产交易的风险和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大,对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限制过松,不利于财产流转中的交易安全。2、企业转让部分财产,其中包括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买受人仍是以清偿出卖人的债务,来换取对出卖人的追偿权:而在企业整体出售中,出卖人故意隐瞒或者遗漏债
    2023-03-11
    192人看过
  • 如果你在继承房地产后不转让所有权会发生什么
    如果房子继承后没有所有权转移,会发生什么?如果房屋继承后没有权属转移,则该房屋在法律上不属于继承人,房屋权属需办理登记,因此房屋继承时最好办理过户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交换;(三)赠与;(四)继承、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转移;(六)房屋转为股份;(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割、合并,所有权转移;(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登记;(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2023-05-08
    202人看过
  • 房产证转让后有什么作用
    转让房产登记后,不动产的转让产生效力,所有权发生变更。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一、什么是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表现出来,使外界公众知道物权发生了变动。物权之所以需要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绝对性,具有很强的效力,可以定纷止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基于这项原则,如果动产的主体发生了变动,就应该及时地转移占有,交给新的权利人;如果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动,就应当及时地到相应的行政部门变更登记,将新的权利主体的姓名记载于登记簿上,这时,物权变动才算完成,否则,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二、民法典中可以过户的遗产房能买吗可以的,需要先过户再买卖。继承人只要获得了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023-04-12
    413人看过
  • 回迁房还没有登记房产证可以转让吗
    没有登记房产证不可以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回迁房没房产证可以买吗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
    2023-07-21
    63人看过
  •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可否转让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但是如果经过预告登记人同意,或者预告登记失效后,可以进行转让。什么是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以我国《民法典》、《民法典》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分析,当事人的债权合同仅引起债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债权合同结合交付或登记,方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为,一物数卖情况下的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是相互独立的,均可引起债权变动,而同时存在的各个债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设立数个债权,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时,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先取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者先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
    2023-04-21
    192人看过
  • 小产权房转让是否要办理登记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在转让小产权房时,无需办理登记。一、小产权房改名字手续小产权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和更名手续。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二、小产权房能
    2023-06-25
    179人看过
  • 转让未登记领取产权证的房地产
    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转让未登记领取产权证的房地产交易纠纷终审判决: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1996年12月,福建福清市镜洋镇村民王某向当地村委会支付5万元差价款后,在镇上新村安置区取得一块安置地.2001年5月,王某与黄某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块地转让给黄某.2001年7月,福清市建设委员会向王某颁发民宅建筑许可证,准予王某在该块土地上建造5层房屋,但王某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2003年8月,王某病逝.2006年8月,黄某在该地块上建造地基时,与王某的子女发生纠纷,王某的子女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对诉争地块享有使用权。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地块位于市镇,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得有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王某将未登记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黄某
    2023-04-22
    286人看过
  • 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
    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一、公产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公产房过户流程如下:1、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2、房产过户申请材料全部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出收据,按照收据上述日期缴纳税款;3、缴纳房产过户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户头,如离婚怎么分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2023-03-20
    338人看过
  • 房产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一、房产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关现场领取免费的、制式申请书即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3、图号、地号:按房产平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4、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6、房屋状况:填实测的房屋状况。(1)楼(幢)号:填写按自然院落、房屋结构分别编定的幢号;(
    2023-04-30
    315人看过
  • 转让的房产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前年8月,小张购买了市郊一套商品房,因忙于婚事,一直未领证。去年10月,小张向房管部门申请权属登记,却被登记机关告知无法办理。小张大惑不解:我买的房子,有合同,有发票,为何办不了房产证?生活中还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为少交税费,仅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而不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是买卖双方办理委托公证,以卖方委托买方全权处理的形式来转让房地产。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是指变换、以房抵债、作价入股、因企业收购、兼并或合并引起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证书、转让合同等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
    2023-04-2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转让房产不登记能撤销转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 转让房产登记后有什么作,具体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9
      转让房产登记后,不动产的转让产生效力,所有权发生变更。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 房屋转让不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在房地产公司卖房子,不登记备案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
    • 房产抵押登记后不做委托公证有什么后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按照现在公证处的规定,有抵押登记的房子是办不了买卖委托公证了第二节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
    • 因为转让房产不登记也生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6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