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属各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机关和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征求并吸收了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已经2004年第1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河北省建设厅机关和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环境,根据建设行业发展实际,提出省建设厅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下:
一、厅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在规定时间办复,电话语音咨询系统全天候提供服务。监督电话:0311-7904670,7903627.网站:http://www.hebjs.gov.cn.公开办理权限、条件、时限、程序、结果及收费标准。
(一)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冀承揽总体规划任务备案、省管项目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审批、进冀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业务备案登记,坚持即日办理(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开工许可、安全监督备案、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勘察设计类资质证书丢失补办,破损更换,持证单位更换法人、技术负责人,坚持即日办理(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建设工程标准设计核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市政施工、园林绿化三级以下资质,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资质。建筑业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均坚持随时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坚持双月下旬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含专家审查时间)。
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坚持单月下旬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含专家审查时间)。
(六)解释计价依据、出具造价鉴定、协调造价纠纷等,一般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七)省内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出省承担任务办理出省介绍信,委托设区市建设局随时受理。
以上各项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建设厅网上公告,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加盖年检印章。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给予明确答复,按约定监督时间到工地验收,隐蔽工程需到现场进行抽查的,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抽查。
三、发展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利用河北省建设厅网、河北城市规划网、河北省建材设备网、河北省房地产业信息网、河北工程信息网,免费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资质情况、招标信息、中标信息、产品备案查询等。利用河北工程信息网开通投标企业远程报名业务。
对资质条件、社会信誉好的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年检绿色通道,建筑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年检实行网上办公。
四、受理各类企业及民营企业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自主委托代评。
五、各类建设执业人员的资格考试、注册及变更有关事项的办理时限。
(一)以下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教育证书丢失补办、考试成绩、注册证书号、印章号、教育培训、注册政策规定查询等。
(二)以下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类建设执业注册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注册证书、印章的丢失补办,破损更换,资质升级更换印章的申请等。
(三)以下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公布合格名单后,通过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注册证书及印章发放到个人,国家注册通过人员证书发放。
(四)及时受理各类企业和个体技术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事代理。
六、网上受理与平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一般案件30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查实后,24小时内反馈情况,适时公布典型案例。
河北省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环境,根据建设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全省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初审或审批、购房人资格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涉及住宅拆迁和住宅建设的项目,涉及加油站、危险品仓库、储气站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项目,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审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范围不小于项目影响范围。公众意见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前提条件。
三、涉及城建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公共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建监察等方面的问题,96116随时提供热线服务。城市建成区内,接到群众求助后,特急事件15分钟到达现场,紧急事件30分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并立即进行处理。
四、液化气服务企业按用户要求送气上门;公交企业为老少弱病残孕设置专用座位,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子女在办理公交月票,享受和市内学生同等待遇。
五、凡涉及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省、市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
(一)市管项目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随时受理,即时办理。
(二)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出省承担业务介绍信,随时受理,即时办理。
(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核,双月上旬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专家审查时间)。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随时受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质监站接到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需到现场进行抽查的,2日内到现场检查。
(六)质监站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按约定监督时间到工地验收。
(七)解释计价依据、出具造价鉴定、协调造价纠纷等,一般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在申请人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前,一次性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权属登记费,不再重复收件、重复交费。
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推行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网络化管理,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网上缴存、结算。建立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系统,方便职工多形式、多渠道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九、实行公积金个人贷款“一站式”服务,将公积金贷款对象审核、房屋保险、产权抵押、银行结算等业务集中办理,保证职工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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